“哪家的包子都好吃,呵呵。”黃包車師傅爽朗地笑了。
“那是那是。”
我們在知青旅社住了一個晚上。我們看上去是小兩口的卻開了兩間房間,那個為我們開票的小姑娘百思不得其解,她拿鑰匙帶我們去房間開門的時候幾次欲言又止。
因為坐了六七個小時的班車,相當疲乏,我們在知青旅社附近的一個小攤點吃了點東西,便早早地回旅社休息。
原以為可以倒頭入睡,卻不料依舊“折騰”了很久。而折騰我的自然是齊正哲和哥兩個人。
齊正哲陪我來陽江縣生活。他不顧父母的反對,將自己苦心經營的正哲百貨交給他弟弟管理,拋開父母,拋開他生活了二十四年的家,來這個對他來說又是異鄉的地方,而他做出這個決定,不因為別的,只因為我。
他甚至因此成了齊家屯街上的名人。
我的內心不被震撼是不可能的,可就是這樣,我還是隻是叫他一聲正哲哥,而沒有像我叫哥一樣叫他,換言之,我還是沒有接受他對我的愛。
因為我依然在期待。我選擇到陽江工作,就是我還在期待。
而他依然在等待,不,是始終在等待。
後來,在齊正哲離開我,在他離開這個令他痴迷眷戀的世界後,我想起他為我所做的一切,我的心總是有一種破碎的感覺。心裡說不出是一種什麼苦。我真的後悔過。
其實,我們都已經是成人了。感情上的事,我們也已過了遮遮掩掩的年齡。他知道我的心還沒有定。他等待便是在等待我心定。他只是不想讓我有一絲後悔,不想讓他的婚姻產生一絲漣漪。
而我給阿姨的期限是兩年——其實質是給齊正哲兩年期限。可不可以說,本質是給哥兩年的期限呢?
我想,如果在陽江縣工作兩年都沒能碰上哥,或者,都收不到來自哥的任何訊息,那麼,那看似上天派定的緣分只能成為虛幻,或者說明這緣分早已被切斷。
那麼,我就要把心把情移到這個小夥子身上,那就說明這個小夥子是上蒼派來和我續這份情緣的,畢竟,他已經陪我陪了十一年,畢竟,他等我已經等了十一年。
可是,我還是多麼希望哥能在這兩年之約裡出現在我生命裡啊。
第二天齊正哲把我叫醒。他洗了頭,換了從齊家屯帶來的一套新衣服——短袖,西褲,把球鞋換成了皮鞋。
“哇卡,這是什麼行頭?相親嗎?”
“送你去報到,當然要打扮的精神點,”齊正哲沒有理會我的揶揄。
“哼,我看才不是這個意思。”早上醒來,我的心情好多了。
“我做什麼都瞞不過你,我這樣子隨你出現在你的工作崗位,你的身份就被定格了。”
“什麼身份?”
“讓你單位裡的小夥子都斷了念想。”
“臭美吧,你。”
我們早早地坐黃包車去民政局。我們以為民政局離我們住的地方比較遠,不想坐黃包車幾分鐘就到了。
民政局在陽江西路上,遠遠地可以看見掛在外牆上的一個木牌子——民政局招待所。要知道單位有招待所,昨晚我們就不必住“知青旅社”了。可我也不敢確定住單位招待所要不要掏錢。
接待我們的是辦公室主任。一個看上去不到三十歲的年輕人。
“你就是省廳朱主任介紹來我們單位上班的?”辦公室主任看看介紹信又看看我。
“朱主任?啊,是,”省廳朱主任,自然是朱麗珍的爸爸。“我是朱主任的親戚郝珺琪。”
齊正哲極其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