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信來到一排倉庫跟前,裡面滿滿當當,堆得全都是一袋又一袋的糧食——
大米。
玉米。
小麥。
「六十萬斤儲備糧。」
都是他從西京城四大糧商的糧倉搬進來的。
當時曹信毫不手軟——
又能震懾西京豪商權貴。
又能增加原始仙界的糧食儲備。
這是一舉兩得,一箭雙凋,於是一口氣搬光四處糧倉。
但是——
足足六十萬斤!
放眼西京,這是灑灑水。
可對於個人,甚至對於曹信這處領地,這是天量!
要知道,他這領地巔峰時期滿打滿算也才一百人,開春後虎族野人陸續離去,餘下的瓦族野人男女老少加在一起,才三十人左右。
即使按著每人每天一斤口糧的量,這些糧食足夠瓦族吃上整整五十四年。
哪怕後面將虎族合併過來,人口暴增至三百、四百,也能吃上四五年。
太多太多!
根本吃不完,早晚要爛要壞。
因此,最好是留下三五百人兩年的口糧,餘下的部分全都兌出去,這才踏實,不會浪費。
比如讓瓦疤等人再次出發,帶著糧食四處尋找其他野人聚落,用糧食交換毛皮、貴金屬等物,順帶再吸引他們來到領地,好讓曹信獲得更多源點。
兩年時間,若能在領地周圍找到一二十處聚落,三五千人的規模,消耗這點糧食不成問題。
順帶將這三五千人再忽悠到領地,又是一舉兩得。
哪怕周圍找不到這麼多的聚落,沒有這麼多的人口,大可以一兩年後再將陳糧處理掉——比如在外救濟貧窮,透過已經發展起來的「鐵膽山莊」的人手,將這些糧食散出去,遠比他現在一個人在外面跑四處散財更加高效。
至於賣糧——
拿出一半。
三十萬斤。
倉促出手的話,能到手2000兩都算是遇到冤大頭。
對於現在的曹信而言,一兩千兩,還算是錢?
壓根不在乎。
「不賣!」
「先留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