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金絲小雀梗著脖子吃薯片,但依然一副感動十足的樣子,吳召就差點笑出豬聲。
不過他強制忍著,不敢笑出來,怕被這隻暴力雀抓去當‘雀爪神功’的實驗小白鼠。
別看那對小雀爪看起來粉嫩嫩的,可那爪趾尖的利爪,分金裂石如同捏豆腐渣般容易。
吳召覺得,自己的骨頭肯定不比那些金石堅硬多少。
所以還是別自找不痛快了,苟住,別浪!
小仙仙學東西很快,那些法術,輕而易舉就能被它學會,什麼分身術,隱身術,五行遁術,御劍術等等,金絲小雀會的法術,她基本上一學就會。天賦之強,看得吳召是鬱悶並快樂著。
這很矛盾,但並無問題。
鬱悶是因為和小仙仙相比,他的天賦雖不錯,但依然是學渣。
開心的是,女兒超厲害!
相信所有父母在得知自己兒女是個超級天才時,都是開心的。
雖然吳召不是她的親生父親,但養父也是父親嘛!
一個月時間之後,吳召除了學會了那篇煉氣術之外,開天三十六斧的第一式,還沒掌握。
當然,這個‘掌握’,是指掌握精髓。
如果說要耍個模樣的話,吳召已經將這三十六斧耍得有模有樣了。只不過也就只是‘有模有樣’而已,完全發揮不出其威力。
特別是將斧招改成刀招之後,其中各種彆扭,讓吳召一時之間有些難以適應。他估計,想要徹底適應,需要不短的時間。
就在他準備先把這‘篡改版三十六刀’放一放,去學一下隱身術的時候,金絲小雀便提出告辭了。
一個月相處下來,小仙仙也漸漸接受了這隻金絲小雀。
其實從她願意餵它吃薯片,就可以看得出來,小仙仙已經把它當成好朋友了。一般人,她是不可能會把薯片送出去的。
特別是能夠享受到她親手餵食的,也就只有吳召,以及吳召的父母,外家那四隻小妖寵。
現在多了一隻金絲小雀。
小仙仙其實很敏感,能夠輕易感覺到這隻金絲小雀對她的好。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其實都是相互的。
當金絲小雀對她無微不至,沒有絲毫藏私的時候,小仙仙也很自然地就把它當成了親近之人。
“雀姨要走了嗎?”小仙仙有些不捨,說道:“雀姨可以和我們一起去浪……不是,是去流浪!我們一起打怪獸,一起吃肉肉,一起學法術,一起睡覺覺,不是很好很開心嗎?”
金絲小雀自然也很不捨,但還是果斷搖了搖頭,道:“總有一天我們可以在一起打怪獸,吃肉肉的,但不是現在。地星現在妖獸橫行,我需要為此方人類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金絲小雀要離開,吳召並不奇怪,不僅是因為之前金絲小雀就和他說過。還因為,它若不離開,一天任務未完成,小仙仙就得晚一天和她親生父母相見。它不是一隻自私的金絲雀。
吳召越來越羨慕那個變太混蛋妖祖了,不僅擁有女神老婆,還擁有這麼可愛的女兒,以及如此忠心的弟子……
妖生如此,還想怎嘀?
可憐我現在連個漂亮小姐姐都沒的約!
人生如此,豈不慘慘悽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