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空間 (第2/3頁)

“騎矛!”溫特斯向後伸出手。

原本拿著短標槍的夏爾立即解下騎矛,默契地遞到溫特斯手裡。

溫特斯舉起騎矛,猛地向下一揮,矛頭上的燕尾旗獵獵作響:“推他們下河!”

他的吼聲迴盪在山林和河面。

號手吹響進攻的旋律,各步兵連隊的小軍鼓隨之敲響。

戰士們平端長矛,踏著急促的鼓點,大步壓向敵人。

連線徒涉場和小石鎮的道路,是一條被土崖與滂沱河夾住的狹路,“山河表裡”說得便是此等地形。

就在這條最寬處不到三十米,最窄處不到十米的狹路上,意圖迂迴包抄的三支特爾敦百騎隊迎來了他們的末日。

戰況好似小巷抓賊。

堵在南邊的是駐紮在小石鎮的第五連,堵在北邊的是溫特斯親率的第六連。

還沒死的特爾敦蠻子被困在河水、土崖和兩座長矛森林中間,活動空間越來越小。

困獸猶鬥,特爾敦蠻子三番五次衝擊第五連和第六連的陣線,均以失敗告終——溫特斯的戰士,可不是幾個敢死的特爾敦人就能撼動的。

最前排的軍士、十夫長身披甲冑,特爾敦人的弓箭也難以傷到他們。

一些絕望的特爾敦人撲向滂沱河,想要蹈水回到西岸。

其他特爾敦人卻是無論如何也不願意下水,他們就是泅渡到東岸,浸在冰冷刺骨的河水裡的滋味沒人想再品嚐一次。

況且來的時候就已經有不少特爾敦人溺死。現在再游回去?還不如死在利刃下得個痛快!

還有特爾敦蠻子心一橫,乾脆拋棄戰馬,攀上道路東側的土崖,逃進山林。

溫特斯看著慌不擇路的特爾敦人往河裡跳、向土崖上爬,回頭給軍號手下達指令:“衝鋒步法。”

軍號手先是微微發愣,很快回過神來,鼓起腮幫、滿臉漲紅,吹響另一段旋律。

聽到衝鋒曲,各連隊的小軍鼓陸續反饋,鼓點節奏猛然加快,從每分鐘八十拍陡增到一百二十拍。

南北兩條陣線都有不少戰士因未能及時反應而脫節,導致陣線變得鬆動、混亂。

不過戰意瓦解、一心只想著逃跑的特爾敦蠻子已經沒有利用戰機的能力。

失位的戰士快步追上橫隊,戰線重新變得完整而堅不可摧。

對此,溫特斯沒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

用兵作戰基本有兩類形式:

一種是百十人規模的混戰,沒有陣型和秩序可言,其勢如同疾風驟雨,較量的是勇氣、武藝和指揮者的嗓門;

另一種是千軍萬馬在曠野擺開陣勢,勇者不能獨進、怯懦者不能獨退,靠的是紀律、意志和協同。

指揮千軍萬馬作戰,溫特斯僅有過一次,那還是在邊黎城下。

而且那時他只是個建議者,決策者和執行者另有他人。

自從狼鎮建軍以來,溫特斯沒打過真正意義上的“會戰”,他的部隊自然也沒能積累任何大規模會戰的經驗。

恰恰相反,溫特斯麾下的連長、軍士全是打出來的老兵——即“野路子”。

他們精通的是前一種作戰方式:百十人、有限戰場、突襲或反突襲、短時間但是高烈度。

就像提著一個有短板的木桶去救火,溫特斯暫時考慮的不是如何補上短板,而是如何更好的利用現有的木桶裝更多的水。

溫特斯的口袋越收越緊,彷彿是有什麼屏障碎裂了,急不擇途的特爾敦人紛紛捨棄戰馬,爬向矮崖。

比起泅渡,逃進山林裡活下來的機會總歸要更大一些。

矮崖不到三米高,有一個瘦小的特爾敦奴隸幾次蹬踏就已經摸到崖頂。

這個瘦小的特爾敦奴隸名叫,人如其名,他的靈敏也好似猴子一樣。

猴子自以為得救,他懸在崖邊,摸索著崖頂的草皮,想找一處能借力的地方攀上去。

突然間,一陣鑽心剜骨般的疼痛從手上傳來,然後是第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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