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到家 (第4/5頁)

劍身上原本可能有裝飾花紋,但因為被溫特斯拿來釋放過光亮術,所以劍身所以變成了紅黑色,把什麼都遮住了。但劍身上的紅黑色紋路反而有了一種詭異的美感。

匕首的劍柄也沒有任何裝飾,某種皮革包裹著木柄,某種銀色金屬材質的細線三股擰成一股,以一指間隔繞在了匕首柄上,匕首柄尾端則是一個圓潤的配重球。

溫特斯心裡揣度著,匕首柄上的金屬線可能是銀,就算不是銀,光看這三股金屬線繞成一股背後的拉絲手藝,也不是一般工匠能玩得轉的。

雖然劍刃現在看不到,但自己在船上捅人時,這把匕首進入人體就像熱刀切黃油一樣順暢,鋼口應該也差不了。

從種種證據來看,這應該是把相當好的匕首,想不到這女賊對吃飯的傢伙還挺上心。

“這小刀真好看。”伊麗莎白趁著哥哥想得出神,一把將匕首拿了過去,在空氣中比劃了起來。

溫特斯看著妹妹笨拙地揮舞這把利器,只覺得心驚膽戰,深怕她給自己身上添一道口子,連聲說:“艾拉!小心,這把匕首特別快。”

其實溫特斯不說倒還好,他越是說這把匕首鋒利,伊麗莎白就越想要。

溫特斯從一個男性的視角出發尚未意識到,這把匕首原本就是女人在使用,雖然風格簡約,但勝在小巧玲瓏、做工精緻,天然就能吸引女孩子的目光。溫特斯又用光亮術給它“上了色”,伊麗莎白就更加愛不釋手了。

伊麗莎白聞言停了下來,她眨了眨眼睛,欲擒故縱先乖乖地把匕首還給了哥哥。

然後她又抱起溫特斯左胳膊,開始耍賴:“哥,這把小刀能給我嗎?好不好?最近海藍城治安奇差,給我防身吧?”

“我怕你傷到自己。”

“那廚房裡的刀我也用過,裁紙刀我也用過,也沒傷過自己呀。”伊麗莎白口齒伶俐,思維迅捷,溫特斯從小就辯不贏她。

“設計目的不一樣,這匕首真的很危險,你不會用真的很容易傷到自己。”能不危險嗎?溫特斯在心中算了下,這匕首光在自己手裡就取了三條人命,更別說在它前任主人手中了,這房子裡殺氣最大的可能就是把小玩意。

“那你可以教我用啊。”

溫特斯一時語塞,對自己的妹妹,他只有疼愛,他說不出“女孩子學這東西幹嘛”這種話。

他嘆了口氣,終於還是敗下陣來:“行吧,給你。不過這匕首現在沒鞘,等我做一把劍鞘再給你,行嗎?”

“不就是刀鞘嗎?我去找塊皮子縫一個出來。”伊麗莎白歡呼雀躍,目的已經達成了。

“那好,你做好了劍鞘,再來找我拿,好不好?”

“哥你最好了!”伊麗莎白猛在老哥臉上親了一口,風風火火地跑去自己房間裡縫劍鞘了。

溫特斯搖了搖頭,他記憶中的妹妹還是拖著鼻涕和自己打架,動不動就嚎啕大哭的小屁孩,不知道什麼時候變得這麼……

厲害?不太對。

善解人意?也不太對。

很擅長說服人?更不太對。

反正就是不一樣了,真是女大十八變。

一邊想著,他一邊倒空了挎包,一個白色絲綢小包裹掉了出來。溫特斯拿小包裹,想了好一會,才想起這也是那個女賊的東西。

不過溫特斯現在很累,沒心情管裡面裝的什麼,於是他隨手把小包裹丟回了桌子,轉身把罩在床上的白布扯了下來,像失去了全身力氣一樣栽倒到了床上。

閉上眼睛。

睡覺。

還不能睡!

好奇心戰勝了睡意,他還是想知道這個小包裹裡面是什麼。

溫特斯猛然起身,走到了書桌前,解開了白色綢布包裹。

裡面的東西露了出來,好像是一個小筆記本?

筆記皮封面封底為黃色,摸起來的觸感像是某種皮革,可能是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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