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不怕流氓會打架,就怕流氓有文化!
想不到為首的流氓還經常看新聞,知道有一個小偷被抓住後喊有人砍人趁亂逃走,所以就想如法炮製,趁亂溜走。
只是,他低估了雷刃的厲害。
見他大喊,雷刃直接喊道:“把他們的襪子脫了,塞到他們嘴裡去,他們立刻就安靜了。”
在場的陳果一聽,立刻強行脫下他的鞋子,把他的襪子取了出來,頓時衚衕裡飄起了一股噁心的臭味。
“臥槽,真****臭,你丫的幾年沒洗澡了。”陳果捏著對方的襪子,把腦袋偏向一邊,準備按照雷刃說的那樣,把這臭氣熏天的襪子塞進他嘴裡。
對方一見陳果居然這麼狠,連忙求饒道:“大哥,大哥,我錯了還不行嘛,求求你別塞進去好不好?不然,我肯定一個星期也吃不下飯!”
陳果看了看雷刃,見雷刃點頭,立刻馬上,毫不猶豫地把對方的臭襪子扔得遠遠的,沒好氣地罵道:“我操你大爺!把襪子塞進你嘴裡,你妹的一個星期吃不下飯,老子光是這麼聞了聞,一個月都吃不下飯了。”
“好了,陳果。”雷刃笑著擺了擺手,蹲下身看著眼前這個混混。
別看混混在這附近打架是一把好手,但被雷刃這麼一盯,頓時感覺手心裡、額頭上、背上,全是冷汗,就像被一隻飢餓的老虎瞅見了一般。
“你……你要幹什麼?”混混語無倫次地問道。
雷刃笑道:“告訴我,是誰派你們來的!”
“我……我不知道你……你在說什麼?”混混嘴硬道。
雷刃伸出兩個手指頭,淡淡地說道:“我這個人不喜歡把話說三遍,所以你現在還有最後一次機會。告訴我,是誰讓你們這麼幹的,然後我放你離開,答應以後不會找你們麻煩;你也可以不說,那就別怪我們不懂事了。”
儘管雷刃說得很輕,語速也很慢,但聽在混混的耳朵裡,卻猶如晴天霹靂,在短暫的權衡後,混混一股腦地把主使他們的金正成抖了出來。
“原來是這個傢伙!”雷刃的眼中閃過一絲冷笑,看得混混直打哆嗦。
“你……你說過放我們走的。”混混連忙對雷刃說道,生怕他出爾反爾。
雷刃笑道:“你們放心,我說到做到,一定放你們離開。不過,你走之前還得向你們要一樣東西。”
“什……什麼東西?”混混恐懼地問道,腦海裡不由得想到了黑道片的情景,心說若是他讓我留下一根手指,我該留哪一根呢?
雷刃伸出食指說道:“你剛才說是玄武集團的金總指使你這樣做的,我不信,他們也不信,那些記者更不信,所以你走之前必須留下證據,能夠證明你所言不假的證據!”
混混聽到雷刃的話後,不由得鬆了一口氣,但隨即又哭臉委屈道:“哥,我壓根就沒有證據,你讓我怎麼留給你啊?”
雷刃笑道:“沒有可以找嘛!我這裡正好有一個方法,你照我的話做,保證馬上就能拿到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