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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百金硯臺! (第2/2頁)

想到這裡,唐伯虎提醒道:“話不是這樣說,千金散盡還復來,你得學會花錢,才能掙錢。”

蘇昂一撇嘴:“那也太貴了。”

貴嗎?不貴。

文傑的文房四寶,可都不是普通的東西,那是舉人的標配,怎麼也不可能真的普通了。

但蘇昂只是秀才,才點燃七把文火,而且蘇昂的文山高大,想成為舉人的話,還得點燃九十二把文火,並且熔鍊文山。

唐伯虎覺得是個漫長的過程,也就不講,一個階段做一個階段的事情,太早準備,不一定真的是未雨綢繆。

而蘇昂聳聳肩膀,啐道:“一百金買一塊石頭,傻子才買!”

話是這樣講,但唐伯虎從蘇昂的話語中,不難聽出酸溜溜的味道。蘇昂是秀才,面對舉人使用的硯臺,肯定眼饞,唐伯虎還記得自己年輕時第一次看見硯臺,感覺真是難以明說。

“喜歡嗎?”唐伯虎輕輕的問。

“喜歡。”蘇昂照實回答。

確實是喜歡了,硯臺的質感,還有硯臺的光澤,當看見標價的時候,蘇昂彷彿回到少年時,彷彿上學時只有生活費的自己,巴巴盯著玻璃櫃臺裡奢侈物品的那種可望而不可及。蘇昂攥緊拳頭,咬緊牙:“以後買!”

“那就以後再買吧。”唐伯虎還是輕笑。

其實,面對昂貴物品的態度也是‘修身’的一種,有些人選擇不擇手段去得到,也有人選擇壓抑情感。人在世間會遇見無數選擇,每個選擇的不同選項都是‘修身’的磨練。也正因如此,從沒有道路一致的文傑,因為從最基本的修身來講,文傑就有十萬八千種變化了。

唐伯虎沒提醒蘇昂,就像十二朝大家說的一樣,他們幫助蘇昂前進,但不會幫助蘇昂選擇。知天、知地、知己、知人的文傑到達一定的水準,善或者惡,早就沒有明確的界限!

存天理滅人慾不一定是對;釋放自我不斷攫取也不一定是錯。對文傑來講,天下沒有黑,也沒有白,甚至沒有卡在中間的灰色地帶,要求的是但存一心和周納廣全。

文傑尋找的,就是囊括一切的‘聖’字。

而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就是成聖的手段。

市集在最繁華的裡街坊,和鐵廊坊還有一段距離,蘇昂倒也不急,一邊詢問唐伯虎最近學到的文章,一邊漫步行走。

忽然,蘇昂抬起眼瞼,在前方的街道拐角,溫和的陽光驀然折射耀眼,因為那邊拐出一人,身上的精鐵鎧甲如同明鏡,把開春的陽光都反射得彷彿酷暑的灼人炙熱。

鎧甲之下,是一名身材勻稱,長相俊美的年輕人。這人走出街道拐角,緊接靠在牆上,薄薄的嘴唇帶著笑。

他的笑容和善,但在他的身上,再和藹的笑容也都如刀般冷徹。

“好久不見,蘇三郎。”廣騰抬手打了個招呼。

蘇昂點點頭,腳步快慢不變,和廣騰擦肩而過。

這是很不禮貌的,一來蘇昂是公士,是最低階的爵,而廣騰是第三級的爵位‘走馬’,和仲兄蘇爾的爵位等同;二來廣騰是軍伍裡的百人將,身份尊貴,而且論起蘇、廣兩家的交情,蘇昂得叫廣騰一聲兄長。

可蘇昂就是這樣走過去了,什麼都沒說。

廣騰也不介意,看著蘇昂的臉,上面的翠竹刺繪讓他的笑容顫動一下,忽然道:“那方硯臺,我買下了。”

聞言,蘇昂停下腳步,詫異的看過去。

硯臺,買下了?為什麼?

自己是文傑,喜歡硯臺,決定以後買是應該的,雖然有做冤大頭的嫌疑,但千金難買心頭好,還有個說法解釋一下,可廣騰是任俠,廣家也沒有一個文傑,他買硯臺做什麼?做冤大頭嗎?

這一點不難想,很快蘇昂就有些明白:百人將廣騰這麼做,是給廣良人做說客呢。

提起廣良人,就不能不說說這具身體的前一個主人。前身蘇昂過去提親,廣良人說了一句‘犯律法以證真心’,前身蘇昂也是個傻子,當了真,跑去觸犯了律法,以至於蘇家家道中落,他自己也鬱悶致死。

蘇昂壓根不在乎廣良人,而且覺得前身白痴,可南寧裡的左更想殺自己,站在左更背後的人,除了廣良人還有誰?

所以究根結底,蘇昂在乎的是這兩年左更的逼迫,而不是白痴的婚約。廣騰跑來解釋,鐵定驢唇不對馬嘴。

果不其然,廣騰開門見山:“好妹婿,不要錯怪良人,那次妹妹安排我說,要是你真為她觸犯律法的話就讓我攔著你,結果我忙起來,把事情耽擱了。”

蘇昂點點頭,臉上擠出真誠,指著旁邊的酒肆招牌道:“小事情而已,廣大哥,咱們喝酒說話?”

聞言,廣騰笑彎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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