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國公府的祠堂開得飛快,壽宴過後的第三日,老王妃就得了信兒。[]
這當然也是因為三太爺心急——兄弟幾個同一屋簷下生活了大半輩子,各自‘性’情心裡還是有數的,三太爺再怎麼狂妄,也明白他吃虧在一個“庶”字上,再兼著那幾個團結一致,自己是勢單力薄,年氏雖說強勢,一個‘婦’人家連在祠堂裡說話的資格也沒有,雖有三個兒子,也比不過另三房加在一起數十口人。
恩義伯府遠在朔州,這回為了賀壽才來了京都,當是要趁著他們沒走之前與鎮國公掰扯分產的事,有了年家這‘門’助力,才多幾成把握。
三太爺之所以不把楚王府放在心上,也是看著這些年來,楚王與虞渢對鎮國公府的冷漠疏遠,一心以為他們這回也不會‘插’手,老王妃枉有個尊貴的身份,笨嘴拙舌又極易糊‘弄’,不足為患。
哪知追‘逼’著鎮國公定了日子,三太爺立即著人去城外年家別苑裡告之恩義伯,卻不料得到伯夫人病重,壽宴次日恩義伯忙不迭就趕回朔州的話。
謝家這場分家風‘波’的勝負當然沒有懸念。
二太爺與四太爺固然認為分家雖不可避免,各房開枝散葉,人丁越來越多,這些年來‘混’在一處居住逐漸不便,卻不願分產,四太爺得了內城一處宅子,離國公府不遠,搬出另居,只吃穿用度仍由國公府按月支銀,田莊商鋪還由長房打理,二太爺是嫡子,暫時還住鎮國公府。
兄弟三人這般商量,打的是把三太爺一家分出另居,卻不願分產的主意。
三太爺自是不願,祠堂的屋頂都險些被他義憤填膺的申訴掀了個透穿。
三太夫人一見情勢不好,就要撒潑,被兩個老態龍鍾的族老呵斥了幾句,三太夫人當面頂撞,結果被幾個身強力壯的僕‘婦’進來叉了出去,故而祠堂外又是一番錘‘胸’頓足,慘絕人寰的哭嚎,年氏甚至讓人在院子裡的古榕樹上結下白綾扣,踩著凳子要自掛東南枝,往謝氏兄弟頭上栽個‘逼’死弟‘婦’的罪名。
鎮國公“只好”退步,先立下契約,約定各房所得產業,二太爺與四太爺仍願由長房統籌,待鎮國公百年之後再履行今日之契。
三太爺見老妻一番胡鬧扳回一城,底氣大漲,果然獅子大開口,自願“放棄”國公府這處宅子,但要了京郊與外城、內城三處別苑新宅,還要分得總田產的四分之一,至於祖上留下的商產,他也得要佔四分之一,更提出自從遠慶元年國公府新增的商鋪,全是他三房的功勞,該盡數歸於三房。
在場的老王妃被氣得說不出話,二太爺卻一口痰直撲三太爺臉上,兩個族老也是吹鬍子瞪眼,直斥三太爺異想天開、貪心不足。
各據一辭地爭論了半晝,終於有了結果。
鎮國公是嫡長子,當然佔有絕對優勢,國公府自是由他承襲,內城兩處宅子分在二房、四房名下,外城一處給三房,至於公中的存銀,一分為四,各房平均,但因二房、四房仍堅持不願分產,只將四分之一分給三房。
一盤帳,公中存銀共才兩萬,故而三房只得五千,雖說在平民百姓眼裡這也算是一筆重財,可在貴族之家,的確連一回嫁娶都經不起。
至於田產,鎮國公先佔了一半,其餘一部份,二房又佔了一半,剩餘再分成三份,三、四兩房各佔三分之一。
族田、祿田、祭田是不能分的,由鎮國公承襲。
接下來就到了最能獲利的商產,各處商鋪,依然還是謹守田產分配的規則,三房最終落在手裡的,十間不到。
三太爺哪裡服氣,可翻來覆去說著的無非就是他們三房這些年來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的話,族人都覺嗤之以鼻,鎮國公畢竟才是族長,又承諾了今後祠堂修葺、族學開設等族務他們這支仍出大頭,各支既然都能獲益,自是沒人站在三太爺一邊。
再說一個庶子,原本就該奉嫡長為尊,這若是換在前明朝,庶子可是一分繼承權也沒有。
老國公謝晉當年在世,又沒有留下遺囑如何分產,只不過叮囑鎮國公這一代不能分家而已。
誰讓三太爺自己要鬧騰呢,分家是他主動提出,率先違背父命,這可是不孝,就算鎮國公一個子不掏,光讓三房捲鋪蓋走人,也佔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