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嬤嬤原本是楚州人士,與宋嬤嬤不同的是,她的父輩並非跟隨高祖南征北戰的開國功臣,而是實實在在的家奴,高祖那時還是楚州守將,她就是將軍府的一個婢女,後來才選作大長公主身邊的丫鬟,一直侍候。
儘管如此,在大長公主眼裡,楊嬤嬤與宋嬤嬤並無二致。
再兼著楊嬤嬤性情甚是孤直,多年來並不曾仗勢欺人,更不會斂財肥私,宋嬤嬤想要從她身上下手,陷害得她失去信任,也並不簡單。
宋嬤嬤很快打聽得秋月的小叔妄想著立業,心思早已活絡,為了攢足本金,透過賭坊裡的市井之徒為中人,在放利牟息。
大隆對於民間私自“放利”一事並未明文禁止,只要雙方立契,約定的利息並未超過官府規定的“限”,便是承認的債務關係,但卻不允債權人私下以暴力收償,諸如沒人房屋、威逼賣身等行為,若產生債務糾紛,依律只能上報官府處斷。
儘管如此,民間也有些無賴流氓,或者豪強惡覇屢屢犯“禁”,他們大多與官府主吏“來往親近”“稱兄道弟”,不僅放出的利息遠遠超過了定限,一旦對方難以清償,不少發生欺男霸女,明搶豪奪的惡行。
但是對於錦陽京,因在天子腳下,如此惡事還是稀少發生。
於是宋嬤嬤很快將主意打在了“小叔”身上,這事情只要控制得當,不至鬧大到不可收拾,以致讓主子徹查,雖然大長公主或者不會因為這等小事厭惡了楊嬤嬤,但據宋嬤嬤的瞭解,楊雪雁可是個牛心左性,兒子惹了禍,險些牽連了國公府,她自己也沒臉還留在錦陽。
需要做的事,無非就是收買幫“小叔”放利的中人,那些人本是市井無賴,最是貪財,又有眼色,知道什麼人是惹不起的,事成之後,給他幾十兩銀子,打發他去外地逗留個一年半載,就再沒有什麼後患。
主意拿定,宋嬤嬤當即讓宋輻著手實施。
因宋大總管那個“心腹”孫落魄已經不在錦陽,這一回只得他親自出馬,出乎意料的是,那個人稱鬍子馬的“中人”卻並沒有想像當中那麼好說話——事雖不難,可萬一我收了你的銀子,將自己陪進了衙門,替你汙賴了旁人,你卻袖手旁觀讓我陷在牢獄裡頭可不划算,必須得立個契,說明是你指使,若你過河拆橋,也得仔細著這個把柄。
宋輻沒想到自己親自出馬,尚不管用,一時氣急:“你可認得我是誰?難道以我的身份,還會哄騙你不成?”
鬍子馬卻全不買帳:“我自是認得宋大總管,正因為您有國公府撐腰,我才惴惴難安呀,我這樣的升斗小民,謀口飯吃也不容易,更不敢跟國公府作對不是,您若是一言九鼎,就算給我一萬個膽子我也不敢訛詐,但我總也得給自己留條後路吧,您老想想是不是這個理兒?”
宋輻沒了主意,只好與宋嬤嬤商量,“老薑”直罵那無賴奸滑,可是轉念一想,行事這般謹慎之人也不易露出破綻,也有他的長處,加上她也再難忍耐,巴不得立馬就能讓楊嬤嬤離開錦陽,她可就成了大長公主唯一信重之人,沒了秋霜姐妹,等冬雨成了一等丫鬟,也算在綠卿苑站穩了腳跟兒。
再過上幾年……春暮年歲漸長,遲早是要嫁人的,五孃親事一定,出閣時沒有持重的陪房,還不只有自己,等到那時,有自己出馬,還愁收拾不了夏柯、臘梅兩個,讓冬雨揚眉吐氣?
一念及此,最後的遲疑也盡數打消,摧著宋輻去與鬍子馬成交。
又說旖景,因為中毒後虛弱了一段時日的身子早已恢復,“靜養”了這麼些時候,再加上蘇漣這個“嚴師”還處於新婚,大概正在與賈姑父你儂我儂、耳鬢廝磨,將孃家的這個“小徒弟”早拋到九宵雲外去,以致於旖景在無人督促的情況下,已經一連三月沒摸過馬鞍弓箭。
六月,正值驕陽越炙。
某個清晨,當旖景從夢境醒來,迷糊之中,依稀聽見了腰上贅肉悄悄滋長的聲音。
頓時大驚,赤腳踩著櫻桃木的地板就坐在了銅鏡前,越是打量,越是覺得原本的一張鵝蛋臉,逐漸有了往“包子”過渡的趨勢,於是越發感覺“臂圓腰粗”,再不敢偷懶,換了件騎裝,就在幾個丫鬟的簇擁下風風火火去了馬場。
這一回連春暮也跟了去,還有剛剛入府的臘梅姑娘。
旖景先展臂拉弓,“呼”“呼”連射了十箭出去,先是滿意力道並沒減弱,但又沮喪地發現準頭更不如當初,十箭之後,耙子上尚且只有五支羽箭,一鼓作氣之下,挽弓上馬,嘗試了一回從前並沒試過的“騎射”。
結果……
圍觀的幾個丫鬟倒是歡呼雀躍、擊掌吶喊,讓旖景錯覺自己百發百中。
可十圈之後,下馬察看,場中耙子上明明只有兩箭,並且都沒正中耙心,一上一下,勉強地紮在角落上……
便聽秋月讚歎:“五娘多時未曾練習,竟然能跑上十圈馬,都不喊累。”
好吧,旖景總算知道了她們在興奮什麼。
又想起小姑姑教的那套劍術……旖景靜靜回憶了一陣步伐招勢,白劍出鞘,一招一式舞來,一遍之後,漸覺熟悉,這才加快節奏又舞了一回。
丫鬟們又是齊聲讚歎——多好看的劍舞!
旖景自我感覺正佳,卻忽然捲入一道青影,只聽“叮”地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