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上已是車水馬龍,警報聲從昨晚一直響到現在,月舞看著頻繁路過的警車,心裡不禁好奇起來,該是一個影響頗大的案件吧,不然警車不會這麼火急火燎的抓人。
晨跑結束,月舞買了兩人份的早餐回到家,見書房的門還是關著,月舞也不知見了男人該說些什麼。
算了,上班去了,如果他要吃東西就出來吃吧,收留他一晚算是盡最大的努力幫他了。
月舞吃完早餐,換上套裝出門了,到公司比平時提前了半小時。
還沒走到辦公室,月舞就聽見門口的三個秘書聊得正起勁,她們要比自己提前半小時上班,想來不知道頂頭上司會突然提早到吧。
“長得好帥喲!”
“為什麼這些通緝犯,殺人犯都這麼帥啊!”
“對呀,上次看有一個殺人犯接受採訪,那神采飛揚的樣子,一點不象被判了死刑的人。”
“我覺得還是這個帥,又帥又酷!”
“少發花痴了,他要真在你面前出現,你還敢這樣說嗎!”
“呵呵,說不定他連你一起幹掉。”
“是不是越帥的男人,心理越變態呀!”
“你們在聊什麼?”月舞問道,聲音聽起來輕輕柔柔,卻讓人感覺疏離而有禮。
“淩小姐,早上好!”三人都嚇了一跳,戰戰兢兢跟上司問好。
月舞極少和公司同事閒聊,她長得漂亮,專業技能極強,平時也不愛說話,讓下屬對她敬而遠之。
“沒關係,我今天早到了,剛才在路上聽到警車來往頻繁,又聽到你們說什麼通緝犯,有點好奇。”
月舞很難得的跟別人解釋自己的想法。
“淩小姐,今天一早警察就挨家挨戶的送來了這張通緝令,你看。”
一個姑娘一邊說一邊遞給月舞一張通緝令。
“駱雲川,三十歲,身高一百八十公分,體重七十五公斤,6.14案件重大嫌疑人,極度危險分子,在押送中途逃跑……”
通緝令上還有一張清晰的嫌疑人照片,正是凌月舞家裡,昨晚救了她的那一位!
月舞看了一下時間,他應該是昨天下午開始逃亡,到現在還不到二十四小時。
警察這樣玩命的追他,他到底是什麼人。6.14案件是什麼,要查這個太容易了。
月舞拿著通緝令走進辦公室,開啟電腦,輸入本市6.14案件,結果很快就出來了。
點開連結,看著螢幕上駭人聽聞的圖片和文字,凌月舞后背直髮麻,六月十四日,本市經偵大隊長全家被殺死在家中,兩個老人,兩個大人,還有兩個孩子,一個十歲,一個八歲,那鮮血淋淋的場面,是當時的目擊者拍下來傳到網上的,家裡到處是血,牆上用血寫著,“殺你全家!”四個字。
即使只是看著圖片,月舞仍然忍不住作嘔。
再看下面的內容,嫌疑人一個星期之後就被抓住了。
現在是七月中旬,想來案子很快要了結,兇手也要伏法了,所以――他才要跑的嗎!
凌月舞倒了杯水定了定神,直覺得自己有些冷汗瀝瀝,想著那個男人的眼神,總是不敢相信他會是做出這種慘無人道行徑的人。
但是這麼嚴重的罪行,警方絕對不會弄錯的!
凌月舞不敢再想下去,努力讓自己的注意力轉移到工作中來,但是想到那血淋淋的場景還是讓她魂不守色的過了一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