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願意嫁給他嗎?
林汐在心中問自己。
“如果你能在民政局關門之前找到我,我就真正的嫁給你。”
雖然,林汐和蘇辰領了證。
但實際上。
兩人的關係,根本沒有收到法律的認可。
因為,林汐在結婚的時候,也耍了個小手段。
在列印結婚證的時候,她故意讓列印的工作人員分心,然後,偷偷將林汐的汐字,改成了夕字。
所以在結婚證上,林汐的名字,是林夕!
汐和夕,只相差三點水。
可是,這絕對不是同一個字。
這結婚證,也不具備法律效益。
她其實挺怕蘇辰發現的。
沒想到,這傢伙神經大條的,根本連看也沒看過結婚證。
直接讓林汐保管。
這樣正好。
自己的小秘密就不會被蘇辰發現了。
如果哪天蘇辰逼迫自己,或者,她實在是接受不了蘇辰了。
就可以告訴蘇辰。
結婚證,是假的!
不,結婚證是真的,只不過,和蘇辰結婚的是一個叫林夕的女人。
而不是她林汐。
不過,在第一次見面的時候。
林汐就已經自暴自棄。
告訴蘇辰,蘇辰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力。
但是,她不保證會配合。
沒想到,就因為這一句話。
那傢伙,還真的從未碰過自己。
當林汐的車子經過民政局的時候。
她突然有一種衝動。
那就是,將錯誤的結婚證糾正過來。
只是,那傢伙是木魚嗎?
那麼好找的地方,都找不到。
林汐鬱悶的時候。
蘇辰也鬱悶。
他這差點沒將江都市給翻個底朝天。
卻都沒有找到林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