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殺人償命呢?
就算不償命,判個十來年,也是最少的吧?
……
最終一個下午,就在惴惴不安之中度過!
林子傑打了很多電話,每次李雲楓都接起,沒有任何的問題。
最終不勝其煩的李雲楓只好編了一個理由。
“我們武道界有一套自己的規則,那人很明顯也是武者,他敢冒犯我,被我殺了,世俗警察不會理會!”
也不算編的理由,這其實也是事實!
聽到這個理由,林子傑這才逐漸的放下心來。
然後整個人也沉浸了工作之中,對於方雨的分手之痛,倒是因為這個事情沖淡了許多!
有錢好辦事,林子傑接的這單業務,對方也不是什麼大公司。
雖然他們很急,但是在林子傑的解釋和保證之下,還有林子傑的讓利,也就是這一單,他不但不賺錢,反而還要賠錢。
但是不管怎麼說,公司的第一單,應該是可以以中比較圓滿的形勢結束了。
……
一天過去了!
這次兩人找了一個比較豪華的酒樓吃飯。
畢竟一下子得了三百萬,怎麼也不能再寒酸了。
不過事實上一個公司真正的要極速發展起來,錢是越多越好的。
本來林子傑想訂個豪華包間,但是被李雲楓阻止了!
他向來不注意這些,哪裡吃飯都是吃飯。
既然還是林子傑請客,怎麼也不能浪費了。
“楓子,這公司股份有你百分之七十!”
飯過半旬,林子傑突然說道。
“我憑什麼要百分之七十的股份?這些錢可都是你的,我只不過作為兄弟,幫你要了你該得的錢而已。”
李雲楓頓時搖頭。
果然,林子傑的自尊心過重,要是自己直接給他三百萬,還不知道要怎麼樣。
“不管你同意不同意,我明天就會去辦一下股權轉讓書,以後你就是我們公司的大老闆。”
林子傑搖頭,十分堅決。
李雲楓本來打算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林子傑放棄這種想法。
但是突然,李雲楓又止住了。
目前的公司,幾乎所有的股份都是林子傑的,只有幾個點是那些員工的。
他得了百分之七十的股份,林子傑還有百分之二十多的股份!
只要之後股份不再稀釋,不再接受一些風投公司的融資,林子傑還是妥妥的第二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