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仁淡淡一笑:“不憑什麼,就憑你這三百六十六條店規!”
看到衛鞅一臉茫然,曹建仁笑得更燦爛了:
“你是個高手,治政理政的高手,有一點我想你應該很明白,但凡是規矩法度,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你可能想法是好的,但未必就能達到好的結果,又或者你覺得應該這樣,但實際上它不是這樣的。
我的意思是,這樣說吧,既然你定下了這三百六十六條店規,那你就自己親自驗證一下,你定的這些店規是否可行。
若是你做不到,若是你這個制定者都做不到,那我只能說,你,得謝謝我,謝謝我讓你學到了你以前沒學到的東西;
若是你做的比他還差,比如他三天時間因為犯錯要多打工三年,而你比他還多,那我想,你就只能自動放人了;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三天時間,你很完美的完成了夥計的各種工作且無一違反店規之處,那我們就沒啥話說了,那我這兄弟就只能在你這裡,幹到地老天荒我也是毫無怨言,再不多說半句。
怎麼樣?
可敢一試?
你若不敢,那就請你放我這兄弟離開。
想來你也是堂堂的衛鞅,大名鼎鼎的衛鞅,若是連自己定的規矩都不敢試一試,那你又何以去服眾呢?”
曹建仁的意思很簡單,你這三百多條店規是你定的,那你自己先看看你自己能不能做得到,你自己要都做不到,你自己都天天犯規,那講不了說不起,那你這店規就是瞎定的,就做不得數。要是那樣的話,你還好意思拿店規說事嗎,還好意思以此為由來扣我的人嗎?
衛鞅聽了半晌,臉色陰晴不定,一時有些拿不定主意。
他倒不是怕比不過揚雄那個傢伙,他是怕自己未必能一條不犯一次不犯,曹建仁這個提議有點兒坑人,只要你犯了哪怕一條,到時候他就有的說嘴了,又該說你自己定的規矩你自己都做不到,那你還想拿這些規矩去要求別人。
“衛鞅,你要是不敢就給個話唄!”東方朔終於找到拱火的機會了。
曹建仁也是點頭笑道:“【子曰】: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你要是覺得自己沒把握,完全可以拒絕,這種事情,沒什麼不好意思的,你不是之前在大秦的時候有過一次嗎,你給大秦所有人都弄了個戶籍身份證方便他們被管理,結果你偏偏把自己忘了。你可是有前車之鑑,可別再來一次了。”
揚雄這時候也忽然插嘴道:“衛先生,【法言】說:不驗而言謂之妄,不言而行謂之狂。你這些店規不會是沒有經過驗證過的東西吧,難怪僅僅三天就讓我違反了這麼多。”
衛鞅一聽,再不答應是不行了,再不答應,這狂妄之徒的帽子就要扣腦袋上了,如今也只能硬著頭皮先應下了。這更像是個賭約,而賭約的內容,似乎對他並無太多不利的地方。
“看把你們急得,怎麼就敢肯定我不會答應呢,我應了!”
“好!”曹建仁立即一拍桌子,彷彿害怕對方反悔一般,立即敲定道:“那就從現在開始,計時三天,你們兩個立即換一下衣服,你,揚雄,從現在起就是掌櫃的,你,衛鞅,從現在起就是本店的夥計。
三天之內,夥計每犯錯一次,即記上一筆,由掌櫃的進行監督。
三天之後,統一結算,拿之前揚雄的犯錯,減去未來三天衛鞅的犯錯。若仍有剩餘,不管多少天,那你揚雄就只能受著了;若不夠減,那我想請衛鞅兄立即放人;當然,若衛鞅兄你這三天一次也沒犯,一條也沒犯,那,這個揚雄,我就只能任憑你處置了。
你們看我這般提議可好?”
“好!”揚雄現在拍手贊同。他被壓抑壞了,眼看就要翻身當主人了,巴不得蹦起來叫好呢。
衛鞅一看,到了這個地步,好像也別無他法,只能硬著頭皮上了。點頭同意。再說了,他也不信自己就算再差難道還能不如這個叫揚雄的,只要比揚雄做夥計做的好,還是能把這傢伙留下。退一萬步說,就算自己倒黴,做夥計比這個揚雄還差勁,犯的錯更多,那好歹自己也等於又拖住了對方三天時間,也沒啥好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