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王越答應道。
“擊敗他。”高翰對他的隊員道。
他是很有信心的。
剛才,他和王越的兩場比賽,王越使用的槍械都是步槍。
高翰兩次輸掉比賽。
高翰覺得王越步槍技術特別厲害,所以,他這一次要求不進行步槍的較量,而是進行刀戰的較量。
一來,避開王越最擅長的步槍。
二來,他挑選的那個隊員,最擅長的技術就是刀戰。
那個隊員和王越進行刀戰比賽。
那個隊員沒有認真,他根本不信王越擊敗高翰,這怎麼可能,小小雀城,怎麼會有擊敗高翰的高手。
就算有那種高手,也絕對不能是王越這麼年輕的高手。
他覺得這是一場整蠱,高翰整蠱他。
因此,他的比賽狀態很懈怠。
如此的後果是,他連續被王越殺死10次,而他沒有殺死王越1次。
10比0的戰績令這名擅長刀戰的隊員清醒,他反擊。
可是,不論他怎麼反擊,他都不是王越的隊員,他的戰績別說無法追上王越,就是突破雙位數,也是一種奢望。
比賽結束。
戰績40比3。
王越擊敗高翰,高翰的戰績好歹是40比7。
這名擅長刀戰的隊員可就慘了,被王越虐了個40比3。
“你上!”高翰氣憤不已,又挑選了一名隊員和王越比賽。
“王越,你若是真有本事,這次只准使用狙擊槍。”高翰對王越道。
“還是別使用狙擊槍了。”王越為難道。
“不,就使用狙擊槍!”高翰堅定道,他很高興,雖然他輸了,但是她的隊員可以替他找回場子,這也不錯。
從王越臉上的危難來看,王越應該是不擅長狙擊槍。
然而,恰恰相反,王越最擅長的槍械就是狙擊槍。
和王越拼狙擊槍,這不是找死嗎?
王越是為了高翰和他的隊員考慮,所以王越不想比拼狙擊槍。
結果,高翰聰明反被聰明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