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嘲笑他,因為這個夢想確實可笑。
流浪漢意味著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意味著社會底層。
扎克西姆其實也這樣想。
可勞拉卻支援洛克斯。
“親愛的孩子,如果你真的已經考慮好,如果你真的就想這樣做,我可以支援你,但你必須每個月給我打一個電話,告訴我你還活著。若是那樣,就算我再也見不到你,我也會是幸福的。”
洛克斯走了,那一年他十八歲。
此後的七年,他真的在沒回來過。
可是他的實現了人生夢想。
去過南美,去過歐洲,到過亞洲非洲,探訪過兩極,最終在七年後定居澳洲。
他給勞拉郵寄了不少的明信片,而勞拉則省吃儉用的給他一些費用。
,每個月他們通一次電話,直到最後一次通話。
“勞拉,你還好嗎?”
“是的洛克斯,我只是有點難受,你知道的,我太老了,生下你的時候我已經快六十歲。”
“謝謝你,給了我生命。”
“不,是上帝讓你來到了這個世界,我也要感謝你洛克斯,你的明信片都很美,就好像我也去過那些地方。”
“嗚嗚嗚,真該帶你出來走走,我很遺憾勞拉,真的,很遺憾。”
“不,你只是做了你應該去做的事情,告訴我,是什麼讓你停留在了澳洲?”
“我碰到了一個女人,一個白人,她叫洛伊。”
“是的,可我想知道你是用什麼征服了一個白人呢?”
“七年,我想是過去七年的流浪,讓我有了今天的幸福感,而這一期也是你給我的。”
“好了洛克斯,除了生命,我其實並沒有給你任何東西,你只是追求了你的自由,讓我的生命得以延續並昇華,我要走了,如果有一天你有了女兒,會讓她的名字裡有勞拉這樣的詞嗎?”
“會的勞拉,我一定會生這樣一個孩子,然後告訴她,你是多麼偉大的一位祖母,而我到底有多麼的愛你,只是我做的不好,很不好!”
勞拉笑了,死去,和身在遠方七年未見的兒子永別。
那一刻,房間裡其他的兒子都忍不住開始落淚。
扎克西姆當然也在哭,他是勞拉最小的孩子。
從那以後,他的人生軌跡開始改變。
他傷心,墮落,最終走向深淵。
他成為壞人。
這或許就是他真實的內心。
不過他卻永遠忘不了死去的母親。
他殺人時候,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對著那瀕死之人道:“知道嗎?我的媽媽要是還活著,你或許不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