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合約直接放下了下面。
還有周一經公司的公章。
這就是給於汐的那份霸道條款。
網友那麼一看,也都很驚訝。
“週一經工作室簡直是周扒皮。”
“以後改名叫周扒皮吧。”
“太欺負人了這個合約。”
“簡直就是不平等合約了。”
“說週一經不知道,他們公司公章都在這裡呢,公章都不拿在她自己手裡的話,那可真是太奇怪了這個公司。”
週一經怎麼也沒想到,王洛竟然會發出了這個……
她當即給王洛打去了電話
“王洛,你想死了是不是,你以前做的那些狗屁事情,你是想要讓我交給警察了是不是?”
王洛直接道,“呵,不用你交給警察了,我現在就在警察局呢。”
“什麼?”
“怎麼了,你還想用那些玩意來要挾我?告訴你,老子不做了,爸爸自由了,爸爸現在自己去自首,不用你費心了,你還想說什麼呢?”
“好啊你,好啊你……”
“還有,我最後警告你一點,做壞事的時候最好還是注意著點,往後可沒我幫你擋著了,你再做壞事,沒人幫你頂鍋了,你還是小心點吧。”
說完,王洛掛了電話
週一經在那邊,臉色鐵青。
一會兒……
“周總……”
“周總暈過去了,快去叫人……“
於汐看到王洛貼出的合同,已經知道,這個官司,自己贏了。
因為放到法律上,用這種合同的公司,已經是不合法的。
於汐上了法庭,也已經是贏定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