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實際上,他們都明白這個諾言有多難實現,連年僅10歲的葉予音都明白。
因為他們之間壓著一座雄偉的大山,叫法律。
那時候葉予音的親生父母被判三年,出獄後表現良好,依照法律葉予音應該歸還親生父母撫養。
在他們出獄後的第一年時間內,葉予音並沒有看見他們的身影。
直到第二年他們才突然出現,並要回葉予音的撫養權。
這件事葉予音與南斯嶼都不同意,但眼看著期限一天天接近,他們還沒找到解決辦法,最後只能被迫選擇服從。
南斯嶼告訴她,給他一點時間,他一定能夠找到證據,一定會幫助她永遠擺脫親生父母。
可是誰都沒想到,他們沒能等到解決的那天,她便已經被帶走到沒有人找得到的地方。
這件事,是南斯嶼食言了。
分明承諾過不會再讓她受傷害,但在離開他之後才是她噩夢的開始。
當時的葉予音一直耿耿於懷,也曾任性的想過再也不要理他了。
但慢慢的,她還是釋懷了。
一個幫助過自己的人後面不再伸出援手了,她應該恨他嗎?
她還沒有這麼不明事理。
歸根結底,這個人幫助過她,這件事一開始就不是他的義務,她更不能要求什麼。
更何況,不是南斯嶼不想繼續將她留在身邊,而是沒有任何辦法。
很多事情是無能為力的,他們無法抗衡的事物太多,這是註定的結局。
現在有南斯嶼這句話也夠了。
她知道這個世界沒有什麼理所應當的事情,即使過了這麼多年他都沒有忘記她,還願意繼續將她帶在身邊照顧她,她應該感激。
南斯嶼替葉予音將被子拉高,“好好睡一覺,我在這。”
朦朧間,葉予音聽見自己說了句:“謝謝南哥哥。”
再次醒來時不過晚上八點。
南斯嶼還在自己身邊,兀自牽著她的手,怕她冷便將她的手放進被窩中,隔著一層被子握住她。
騰出來一隻手則繼續辦公。
見她睡醒,這次是他先出聲:“這麼快就醒了?”
葉予音“嗯”了一聲,感覺自己的身體好了點,須臾後她想起身,南斯嶼見狀趕緊摁住她:“別動,小心著涼。”
葉予音抿唇:“……我要上洗手間。”
這一覺醒來身體舒服很多,燒退了一點,她簡單活動了下身體,恰好聽見南斯嶼在打電話,似乎推辭掉什麼事情。
推開浴室門,葉予音試探性的問了句:“南哥哥還有什麼事情嗎?”
南斯嶼如實回答:“有一場時裝周,主辦方邀請我過去參加,我拒絕了。”
他是因為時裝周才來到這裡的,卻一場都沒有去過。
葉予音便道:“我沒事,南哥哥去吧。”
“不是必要參與的場合,無妨。”
最主要是,她還發著燒,他離開了沒人照顧她。
葉予音重新吃了藥再回到床上躺了會,過程南斯嶼又接到好幾個電話,他都不為所動。
最後葉予音輕聲道:“南哥哥,我睡不著了,能跟你一起去嗎?”
她這次的發燒算不上嚴重,恢複得很快,南斯嶼先是試了下她的體溫,確定燒退得差不多了才答應帶她一塊過去。
這是最後一場時裝秀,也是閉幕式,現場人多,伴隨著各種媒體攝像機的聲音嘈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