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距離還要遠一些,像之前一樣揹著兩個畫卷,但他和毛哥兩人的距離並不算遠,一個在坡子最上面,一個正在上坡,頂多相隔四五十米。很可能是認識的人。
我還沒看清楚,莫染塵就已經從遠處的陡坡穿了下去,那邊的坡子比我們這邊還要高,遮住了我們的視線,所以他的身影幾乎只是在十秒鐘之內就消失了。
“追嗎?”我問。
孔仙趕緊把我拉住,說道:“不能追,這裡沒有其他人,之前爆破的很有可能就是他們。他們明知道我們被困在古城裡,卻用如此大量的炸藥,根本不是想為我們解困,擺明了就是想連我們帶整個古城一起摧毀,我們現在要是追過去,你能打的過他們倆中的誰?”
“是,他們可能是想炸了古城,可他們並不一定想殺我們,也許我們能從他們嘴裡知道點什麼。”我說。
孔仙搖頭,“這種時候不能冒險,莫染塵既然根本不打算進王府,他恐怕早就做好了殺我們的準備。”
我一想,確實是這個道理,畢竟我們兩個現在都已經沒有體力再與他們爭鬥了,能少一事就少一事,等修養好了,再去追查這倆人的下落也不遲。
我大致上檢查了一下我們兩個身上的傷口,有一些特別嚴重的,石頭都釘在肉裡面,得用指甲摳才能挑的出來,最好是能儘快處理,否則容易發炎感染。
“我們再走幾步吧。”我提議道,“順便在路上找找有沒有吃的和水,然後準備生火過夜。”
“嗯。”孔仙答應了一聲,我們倆就選擇了出山的方向,繼續向前面走。
雖然我們已經出了古城,但是並沒有找到人類出沒的路徑,一路上都是荒野碎石,連下腳的地方都沒有,稍不留神就得往下滾,整個行進過程別提多艱辛。
約摸也就走了個兩里路左右,天色就已經暗了下來,再往前繼續走下去就危險了,我們倆只能找了一個平坦的地方生火過夜。
後面的路途還算是比較順利的,孔仙找了只兔子,晚上我們倆烤著兔子喝著溪流中的溪水,湊合著休息了一夜。
接著一連趕了兩天的山路,終於是碰到了一條人踩出來的痕跡,隨著這條痕跡,很快就出了山。然後順著記憶找到了我們停車的位置。
讓我們想不到的是,我們停在這裡的車已經不見了,除了我們當天留下來的一些生活垃圾之外,就只剩下大片大片的荒草。
沒辦法,我們只得跟著一位進山採藥的大爺,到附近最近的鎮子包了輛拖拉機,孔仙從口袋裡摸出八百多塊錢,給了那位開拖拉機的小夥子,我們才總算是回到了市區的出租屋裡。
這一下子總算是徹底的放鬆了,到附近的衛生院裡包紮了身上所有的傷口之後,回到家隨便吃了點,我們倆就躲在房裡整整睡了兩天,才總算是爬起來又吃了第二餐。
雖然說睡的時間長,但我身上的疲勞感一點都沒有消失,可再要讓我躺下睡,我就睡不著了,心裡回想起這段時間的經歷各種不是滋味。
出發前我們還在這裡一起吃了頓團圓飯,幾個人嘻嘻哈哈的鬧了一兩天,到最後林素也沒捨得走,劉陽也沒捨得走,非得湊到一起熱熱鬧鬧的。
而現在呢?短短十幾天的時間,這套間裡就只剩下我們倆了,用物是人非來形容,簡直再恰當不過。
雖然我們這些人在一起相處的時間並不長,但這卻是我一輩子經歷的離別中最慘痛的。一路走來的生死與共,讓我們幾乎在這段時間凝結了非常厚重的感情,這是難以形容的,也是我從未體會過的。
“木遊。”孔仙洗完澡從衛生間裡出來,換了身乾淨的衣服,對我說,“我們出去逛逛吧,這兩天快平安夜了,外面挺熱鬧的!”
我是真懶得動,放在以前,我能宅一個冬天,這種大風吹的腦瓜子疼的季節,我一定是敵不動我不動,能不動就不動。
看我實在不太情願,孔仙也並沒有打算放過我,直接就暴力傾向發作,提著我的後領子把我甩到衣櫃旁邊,說:“你現在只有兩個選擇,要麼老老實實換衣服陪我出去逛,要麼我幫你換,你就別嚷著我佔你便宜。”
我發現這傢伙是心比我還大,我好歹還悲天憫人的憂愁一下,這貨就好像啥都沒發生過一樣,劉陽和林素我也就不說了,難道他對於胡和玲瓏就一點感情都沒有嗎?怎麼看他們也是認識很久的人。
看他現在這活蹦亂跳的,還要出去湊平安夜的熱鬧,我都懷疑我當時要是死在古城裡,他出來以後會不會直接拉一大幫子朋友開起Party來,或者乾脆去迪廳蹦個迪,再撩幾個小妹妹什麼的,表示一下慶祝。
“嘖,你這人怎麼就非得強人所難呢?”我一邊在櫃子裡拿衣服,一邊嘀咕道:“難道平安夜這種溫馨的日子,不應該老老實實蹲在被窩裡看聯歡晚會嗎?”
不情不願的還是陪他出了門,但往街上一站,我瞬間就後悔了。當時就該直接略施小計把他反鎖到外面,出來逛什麼街?用我媽的一句話就叫做花錢買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