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許,你要老婆不要?”
躺在床上的許援朝猛地從床上驚醒,剛想坐起就感到一陣頭暈。
虛弱感從身上各處傳來,許援朝不禁皺起眉頭,這才注意到眼前的環境很陌生。
屋頂的木樑髒的發黑,早已因年久失修而變形開裂,隨時都有可能坍塌下來。
“這是哪兒?”
沙啞的聲音從嗓子裡擠了出來,嚇了許援朝一跳。
他是華國知名的荒野求生達人。
應邀參加漂亮國舉辦的荒野求生大賽,要求在北極圈內不使用任何現代化工具,獨自生活一百天。
憑藉著過硬的求生能力,他短短三天就搭建好了庇護所,並獵殺了一頭黑熊和麝牛。
順利的開局讓他對拿下這次大賽很有信心。
後續的日子裡他只需要外出尋找一些水源和漿果,補充人體所需的碳水和維生素就可以了。
一百天的時間轉瞬即逝,很快就到了大賽組委會來宣佈比賽結果的時候。
可他睜開眼就發現自己出現在了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
“老許,醒了嗎?”
發黑破舊的木門發出悽聲,門外走進來一箇中年男人。
穿著一身粗布棉衣,裡面塞得鼓鼓囊囊的,上半身還套著一件自織的羊毛坎肩,頭上戴著一個軍綠色棉帽,看上去特別臃腫。
但他並不胖,反而很瘦。
看不出二兩肉的臉上堆滿褶子,帶著鄉下人特有的樸實和熱情。
飢餓讓許援朝的大腦反應有些遲鈍,好一會兒才強撐著從床上起來。
“你是……”
剛想詢問,他的大腦突然一陣刺痛,一段陌生的記憶一股腦兒塞了進去。
幾分鐘後,許援朝終於清楚了自己現在的處境。
他重生了。
雖然不知道自己在大賽裡吃的好喝的好,甚至比參賽前還胖了五斤的情況下,到底發生了什麼能讓自己重生。
但實際情況就是他重生了。
現在是1977年,正是華國曆史上的黑暗時刻結束不久,百廢待興的時候。
原身也叫許援朝,是一個下鄉知青。
和影視劇裡刻畫的那些知青不同,他沒有那麼積極向上,下鄉完全是響應號召跟風來的。
到了這個名叫劉家屯的地方以後,很快他就暴露了自己的本性。
偷奸耍滑,不能吃苦,也不耐勞。
其他知青在地裡勞動時,他要麼躲在被窩裡睡大覺,要麼就是跑去後山偷看村花洗澡,有時候吃膩了村裡的大鍋飯,就會趁著晚上去偷老鄉的雞宰了吃。
時間長了,他就跟過街老鼠一樣,村裡人只要看到他,立馬就躲得遠遠的。
昨天晚上,一整個禮拜都沒吃一口飯的原身,終於抗不過飢餓和寒冷,死在了這個當初分給他的破舊小屋裡。
而許援朝也就在這時候重生到了他的身上。
“老許……”
男人小心翼翼的聲音將許援朝的思緒拉回了現實,“你……你沒事吧?”
許援朝提起眼皮看了一眼男人,透過記憶,他認出了這人是誰。
“老憨兒哥,以前的事對不住了……”
劉老憨,劉家屯的老好人,家家戶戶幾乎都受過他的幫助,也因此他在劉家屯的人緣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