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評論,起初因語言太過工整平淡難啃而被忽視,但在二十多分鐘前,有人評論了這個評論——
【說白了不就是冒名頂替麼,這明顯違法違規吧?老總當總設計師這麼明顯的冒名,委員會不檢查的?就過初審代表陵海了?】
【任何評選裡,這種行為都會被除名吧?頂上去!@全國百佳建築評審委員會。】
【我就說麼,法律上肯定不會讓他鑽空子的,上上上。】
【告他!】
短短二十分鐘,這條評論被頂到了最上面。
派大星又是佩服,又有點遺憾。
這位仁兄,提前把氣球捏爆了,再憋個一天半天,效果會更好的,更關鍵的是,這會給永茂太多反應的時間。
“就是這個?”捲毛男看了一圈,“署名權?這麼簡單?”
“就這麼簡單,但為時太早了……”派大星緊張地看了眼手錶,“永茂反應快的話,可以火速公關委員會,把安可期的名字加上去。”
“會不會是安可期他們乾的?”小雪問道。
“不像,看樣子只是個法律專業人士碰巧看到了,隨手評論。”派大星嘆道,“我又掌握新技巧了,想搞一個人,實在找不到點其實也可以搞,把聲勢做大就夠了,人民群眾會自發的幫你找點,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不是說好了改行嗎?”小雪大聲道。
“這麼多同事,給我點面子嘛。”
“哦哦……不好意思……星哥您喝茶……”小雪趕緊躬身把自己的茶水雙手遞上去。
“嗯。”派大星儘量有威嚴地說道,“因為路人的出手,計劃被打亂了,我們加班加點,務必在永茂有反應之前完成事件催化。”
“好的老闆,人家最喜歡加班了。”
“你們兩個……”捲毛男怒目而視,“再逼我,信不信我追花姐給你看?”
花姐笑罵:“辦公室局面都這麼複雜了,你還搞什麼三角戀。”
……
關於署名權,這本是一個無關緊要的小破綻,行業內其實也是很混亂的,並不是一件多麼有原則的事。
但在中國苑差到翻天的怒火下,這個破綻瞬間被無限的撕裂開來。
安可期做了這麼久設計,又何嘗不知道“署名權無法轉讓”這個事實。
只是因為俞永茂把那個建築改的太醜了,她才根本無心去理會這件事。
現在看來,反倒是賣了個破綻,引君入甕了。
本來,永茂集團以及俞永茂本人,對於這個署名權其實也並不是很在意,完全可以寫上安可期和她的團隊,可是俞永茂性格使然,身邊少不了逢迎諂媚、專投他好大喜功性子的人,尤其是後來接受委託進行修改的公司,自己也嫌醜不想署名,乾脆一夥人一起拍了個馬屁,將這個榮譽送給了俞永茂,俞永茂想當然便笑納了,想到自己不僅經營上優秀出眾,就連建築設計上的造詣也可以得以名垂青史,還挺高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