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箏沒空搭理封望。
她有正事要幹。
【主線任務:請在十天內,拿下‘蒂維安’珠寶代言。】
梵洛婭和蒂維安都是珠寶界的標杆。
拿下它們的代言,明星的地位都會跟著上升。
按照原主如今的地位,壓根就接觸不到這樣的代言。
現在要她在十天內,拿下這個代言。
這不是為難她這個小可愛嗎?
蒂維安一個做珠寶謀取暴利的,缺錢嗎?
缺錢嗎?!
可是不想被倒帶……
初箏氣成河豚,最後還是得想辦法去做任務。
弱小無助的小可憐本人了。
蒂維安最近並沒有要找代言人的風向。
國內代言人是影后譚欣。
原主曾今和她演過戲,有些架子,不太好相處。
初箏翻著蒂維安的官方微博,沒多少有用的資訊。
不過有錢能使鬼推磨,外界找不到,可以從內部找。
初箏很快就拿到確切訊息,蒂維安正在尋找新系列‘烈火’的代言人。
財大氣粗的珠寶公司,有錢沒處燒,每次有新系列推出都要找個代言人。
王八蛋沒說是什麼樣的代言,所以這個也是可行的。
現在的問題是,這個系列對方沒有公開尋找代言人,明顯是不想用這些明星,或者不想讓人走後門,所以採取的是邀請制度,被邀請的藝人可以去試鏡,還得籤保密協議。
問題來了——要怎麼才能弄到蒂維安發出的邀請函呢?
“初箏姐,衣服我都洗好了。”良汐擦著手出來:“你還有什麼要我做的嗎?”
初箏抬頭看多動症兒童良汐一眼:“桌子上的粥,你給封望送過去。”
良汐臉色微變,囁喏一句:“初箏姐……能不去嗎?”
“怎麼?”
初箏問得平靜,良汐卻有些膽戰心驚。
良汐拽著衣角:“我……望哥他……我有點怕他。”
初箏沒有為難良汐。
親自送?
想得美。
初箏打電話讓公寓的工作人員送過去。
這樣的公寓,每個月的物業費高得嚇人,自然服務也是對應的。
只要是他們能做到的,有求必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