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兄弟,此案我已瞭解一些,明日,我與你一起上寧陽縣,你上縣衙投案,我來幫你尋找證據,一起將這案子解決。”
“公子,這案子過去一年有餘,這證據早就沒有了,我這進去,可就凶多吉少了。”
“難道你就想這樣不明不白地過這下半生。殺人這麼大的事,這殺人兇手至今還逍遙法外,如若當初是你因為糊塗縣令的原因而逃跑,現在呢?是因為自己的不敢面對,不敢承擔,不想為娘子找到仇人,我想你的娘子在地下也定不會瞑目。”
“我也很想為娘子找到殺害她的仇人,可是茫茫人海中,誰又是殺人兇手呢?更何況時間過去這麼久。”
“你的擔心也不無道理,但時間越久,兇手就越難找,現在雖過去一年有餘,但比起以後來,還是不遲。”
“好,公子,一切就依你。”
寧陽縣城,縣衙。
王老虎帶了容玉、奇順和潘泰,還有五十多名衛兵來到縣衙。
“下官早已收到知府大人公文,在這恭候多時了。”現任縣令喬玉韜在衙門口迎接道。
“喬大人不必多禮,我此次前來,只是想了結一宗前年的殺人案子。”
“知府大人在文書中已經講清楚了,王公子,你隨我來。”喬大人將王老虎領入府中。
書房。
喬大人拿出當年這起殺人案的卷宗,王老虎拿起卷宗,這卷宗已經多時間沒有人去看,這封面上已有很多的灰塵,喬大人撣了撣封面上的灰塵,王老虎開啟卷宗,細細看了起來。
報案人這裡竟然空著。王老虎不禁眉頭一皺,沒有報案人,這縣衙的人是如何知道發生了命案?捕快到楊不群家的情況和他自己講的基本上差不多,屍檢情況上寫著:此女子為鈍器打中頭部,身體也被物器連擊,前胸後背多處傷痕,皮開肉綻,流血過多而亡。
看來這兇手極度殘忍,手法惡毒,將人打的皮開肉綻才肯罷休,看來這人和楊不群有著深仇大恨。
屍檢的另一句話讓王老虎愣住了,女子身體有不明液體,懷疑是男人的JIN液。看到這一句,王老虎想到,這難道不是仇殺,而是情殺?楊不群自己說回去晚了,沒有叫醒娘子,顯然這身體裡的定不是楊不群的,這個男人是誰?會不會是這個男人殺了他?
還有一種可能是楊不群知道了這一姦情,而將其殺害,然後又假裝不知,當做自己是被冤枉的。
那麼其他捕快是如何知道這屋裡有殺人大案的?
究竟是誰殺了她?
這兇器可有找到,卷宗上寫道:“這鈍器尚未找到。”這兇器一直沒有找到,也就是說這兇器還在民間。
“在案發現場房間發現有人打鬥過的行跡,還有人倒地,有條凳子還斷了只腳。地上有一大攤血跡,雖然已經粗粗處理,這血跡還看得出來,床上的床單已經全部被鮮血染紅了。搜尋屋子,在床邊發現一塊撕碎的布條。”
王老虎看了這塊布條,是塊藍色的布條,樣子極不規則,看來應該是一位男性身上的布條。
卷宗最後寫著:“死者其夫楊不群系本縣捕塊,本縣帶他來問話時,畏罪潛逃,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縣衙。
“喬大人,你到這寧陽縣做縣令有多少時日了。”
“本官上任來這寧陽縣只有短短三個月。”
“三個月時間,可是不長,你對這案子瞭解過嗎?”
“上任縣令沒有說起,我也沒有過問,所以一直來也沒有了解。”
“這名死者是當時寧陽縣捕快的娘子,案發當日,捕快們在縣衙聚餐,回去之後,發現娘子被殺,而後他一直潛逃。”
“這名捕快姓甚名誰?”
“楊不群,這人我已經帶來了,做為本案的嫌疑人,暫押縣衙大牢。”
“王公子,這案子都過去一年多了,這從如何查起?”喬大人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