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儘管一切,都還沒發生。
進了金鈴訂的房間,我坐下來,喝了點兒飲料。
金鈴面露幸福地望著我,像是在欣賞一件無價之寶,久久不肯移神。
我被她看的有點兒尷尬,移開目光,我開口道:“金鈴,告訴我,你來北戴河,究竟幹什麼來了?”
金鈴很有詩意地伸展開一隻胳膊:“來做大海的女兒,來尋找我的愛人。”
我苦笑,叼了一支菸。
金鈴甚至是大膽地湊了過來,抓住我的一隻手,輕輕地揉撓著,又說:“海邊兒帶著一股腥味兒,你聞到了沒有?”
我搖頭:“沒聞到。”
金鈴笑了:“傻瓜!”
我也笑了:“你也是傻瓜!”
這簡捷的幾句對話,蘊藏著諸多暗示。
但我沒有言破,更沒有附和。
我們不疼不癢地聊了一會兒,金鈴突然從自己的行李箱裡,拎出了兩瓶紅酒。
她說:“一起喝一杯吧!”
我搖頭笑道:“不敢喝了,喝一口就是一輛轎車,這也太浪費了!”
話雖這樣說,但當金鈴將紅酒開啟以後,我還是饒有興趣地與她碰杯共飲。我突然覺得,紅酒是一種很奇怪的東西,越喝,越覺得好喝越喝,越上癮。
沒有多餘的氛圍,只有我們二人,就著果盤,喝紅酒。
我們一直喝到凌晨兩點鐘。
金鈴臉色微紅,再次提出要跟我跳舞。
我婉拒,搖頭。
大約到了兩點五十的樣子,我終於按捺不住睏意,提出返回。
金鈴提出讓我在這兒住,我無心消遣,因此執意要走。
金鈴把我送出酒店後,突然一下子從後面抱住了我的腰,情緒激動地道:“趙龍趙龍,能不能不走?”
我怔住,伸手撫在腰間她的纖纖細手上:“不可能啊!不走不行!”
我沒解釋原因,金鈴也沒再追問。
就這樣,我返回了酒店,閉門,好好地休息了一個晚上。
次日凌晨,空氣中夾雜著幾絲涼氣,我小跑著到了金鈴下榻的河陽酒店。
這一天我帶著金鈴,將北戴河周邊的旅遊景點,遊覽了個遍。金鈴戴了一副深色的太陽鏡,身背名牌包,氣宇不凡,傾倒了不少擦肩而過的遊客。
與金鈴在一起,仍然感覺很愜意,很輕鬆。
金鈴很喜歡鴿子,在鴿子窩,她與鴿子親密接觸,並親手喂起了鴿子,小心翼翼,畫面十分唯美。
我不失時機地掏出手機來,為她速拍了幾張照片,效果還真不錯。
當天下午六點鐘,我坐著金鈴的車子,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