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用過午餐後,林良帶著一份備案用的合同和貼畫全套資料回律師行,這個產品仍然需要申請全球專利。
唐基華則開著車送張恆和陳鎮寧回到觀塘,跟著進了張恆的辦公室。
“老大,上午您和鄒老闆說的都是真的?”唐基華一進來就立刻關上門,鬼鬼祟祟小聲道。
張恆瞥了他一眼:“當然是真的。”
“您還真準備如實報數?”唐基華一臉不可思議。
張恆臉色不善:“怎麼,你以後還準備透過少報數字撈一筆?”
“我才不會賺這種錢呢!好歹我是您的小弟嘛,感染了您的義薄雲天。”唐基華一臉正氣道。
“什麼感染,是傳染,不,我被你弄糊塗了!”張恆哭笑不得,乾脆不理他,整理著今天上午同嘉禾簽下的合同。
合同約定,嘉禾將旗下所有影片劇照授權給大恆印紙,用於印重新整理式黏貼可揭型貼畫,每一份提取相應數額分成。
而嘉禾旗下演員的生活照片,則需要大恆印紙單獨同中意者協商,只要不影響嘉禾形象,嘉禾不會插手,更不會參與分成。
具體的分成數額同規格相關,如常規A4紙大小的貼畫,嘉禾可以提取1毫,如果是同電影海報一樣大小的貼畫,嘉禾就可以提取2毫。
張恆同李叔、何潔核算過,在規模印刷量下,一張A4紙彩色貼畫成本7毫,現在加上需要支付的分成,成本為8毫。
當前市場上出售的同規格畫報,每張售價從1到2.5港幣不等,價格最低的畫質極差,價格最高的則都是風月照。
張恆決定把A4規格貼畫定價為2港幣,出廠價定為1.2港幣,至於銷售渠道,現在先借著《猛龍過江》上映,直接同各大院線合作過後再看。
大恆印紙出品的貼畫可是明星正版授權的,檔次很高,還能揭貼,價格也還算親民,他有信心市場會很快接受這個產品。
唐基華默默看著他收好合同,記錄筆記,等他忙完,才討好道:“大哥,如果我去給您談,每張您給我多少提成?”
“和客戶一樣。”張恆打量著他,“不過,你是想作為大恆的業務員呢,還是準備自己開公司做代理?”
唐基華笑道:“我就是想賺些零花錢,哪裡需要開公司。”
張恆若有深意道:“你知道就一部《猛龍過江》的相關貼畫,我準備首次印刷多少張嗎?”
唐基華試探道:“2萬?”
“15萬!”張恆吐字如釘。
“這麼多,能賣掉嗎?”唐基華咂舌道。
“應該問題不大,你可別忘了合同中的條款,嘉禾可是答應幫我們打入戲院售票處的。”張恆自通道。
記憶中《猛龍過江》是72年的票房冠軍,達530萬港幣,綜合此時的電影票價,大概可以推算出該片的觀影人數大概在140萬到150萬之間。
如果嘉禾如約履行合同,幫助貼畫進入戲院售票處,在出售電影票時一起推廣的話,以很低的5%比例計算,購買人數就可能達到7萬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