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是因為沈雪的事情?
這不可能!
因為他和沈雪是你情我願,屬於情人關係。
情人關係一般很難捅破,也不會被外人知曉。
就算被人知道,頂多就是私德有虧,構不成違法犯紀。
只要不是沈雪舉報他強暴,或者劉玉婕舉報他在外面亂來,那沒有人會管這種事情。
張俊又想到,自己從來沒收過別人的錢,要說唯一的一次,就是何玉奇那十萬塊錢,他拿去投進了股市。
他財運不濟,投進去20萬,已經虧了8萬!
張俊也懶得管,任由股票跌。
他隔三差五的看上一眼股價,看著錢一直減少,心裡不起一點波瀾。
跌就跌吧!
反正是意外之財!
就算全跌沒了,就當是支援經濟建設了。
張俊出門。
那兩個紀委的同志緊緊跟隨。
張俊走到洗手間門口,說道:“我上個廁所,你們也跟著?”
那兩個同志遲疑了一下,站在外面沒有跟進來。
張俊走進洗手間的隔間,關上門。
他掏出手機,一時間卻不知道要打給誰。
馬紅旗?
現在情況不明,打擾老闆不好吧?
還能找誰呢?
張俊忽然想到一個人,趕緊編輯了一條簡訊,發給韓槿。
然後他把簡訊刪除了,按下衝水鍵,從容的走了出來。
他回到辦公室,拿起公文包,跟紀委的兩個同志走出辦公大樓。
鎮委鎮政府裡的工作人員,一個個都探頭探腦,從窗戶口朝外面張望。
張俊佯裝不見,鎮定的坐上了市紀委的小車。
兩輛小車,一前一後,駛出鎮政府大門。
車子一離開,鎮政府裡立刻炸開了鍋!
眾人都在議論紛紛。
“張書記被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