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定的下午麼,他們這麼著急幹什麼?”
“......”
“五十萬也行,我還挺喜歡那個歌手的,你就替我簽了吧。”
“......”
“我這兒還有點兒事,今天下午吧,我去你那一趟。”
“......”
盧蘭一邊兒聽著李慕白打電話,一邊兒翻看著手裡的檔案。
合作內容是關於農夫山泉新廣告詞的推廣。
用了快十年的廣告詞,改了之後要讓人知道才行。
李慕白的“網路病毒”推廣計劃做得很完善。
農夫山泉總部非常認可。
“李慕白兩句話,讓農夫山泉花了XX萬!”
這句推廣語非常的吸睛。
現在李慕白在網路上熱度很高。
出了三首膾炙人口的歌曲後,卻沒人知道他的任何資訊。
據說有人花幾十萬請李慕白參加節目,李慕白都沒同意。
越是這樣,人們越是好奇。
甚至有了不少冒名頂替者。
李慕白已經蒐集了證據。
如果需要的話,甚至可以起訴這些人來增加熱度。
合同中還包括李慕白為農夫山泉定製一首廣告歌。
到時候農夫山泉的新廣告詞,可以捆綁著李慕白的熱度推廣開。
農夫山泉打廣告的思路比較傳統。
主要是在電視上投放廣告。
外加上一些地推。
李慕白的推廣方案,主要針對網路人群,正好是農夫山泉宣傳方面的空白。
總公司給盧蘭下達了必須談成的指示。
盧蘭自然是希望把費用壓得越低越好。
這樣才能顯示出自己的能力。
本來盧蘭還以為最多花個十萬就能搞定李慕白。
甚至都有白嫖的想法。
現在看起來好像做不到了。
李慕白放下電話後說道:
“盧姐以後能聽到新版本的《該死的溫柔》了。”
“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