蝕骨花聽聞附近竟是有兔子,激動的花枝亂顫,大搖大擺的就走了。
不出一會,就將縮成一團、瑟瑟發抖的兔子先生給帶了過來。
它身上白絨毛染上了泥,看上去灰撲撲,也不知在哪個泥巴窩裡藏著。
現下,它見到宋矜如同見到了救星般,滿心滿眼都是求救的眼神。
宋矜心想,要是兔子先生知道是她把它的銀髮給拿走的,這會兒保不準會想衝上來宰了她。
“兔子先生,好巧啊。”她故作不知,衝它打了個招呼,“你又來這吃萵苣?”
兔子先生顫顫巍巍的從葉子上跳下,見蝕骨花並未有追上來的意思,撒開腿就往宋矜這狂奔。
這姑娘可是有一大把銀髮呢!
還有比她身邊更安全的地方麼!
“來,吃個萵苣緩緩。”宋矜塞了個萵苣到兔子先生的懷裡,兔子先生感動的不行,聲音哽咽的說著自己的慘狀:
“我都在這藏了兩天了,第一天發現銀髮不見,被它們追了好久,之後就一直不敢出來,真的嚇死我了!”
眼見天要亮了,宋矜也沒那個閒心和它說閒話,直接將幾根萵苣包好,交待兔子先生將這些萵苣按照每種顏色來分成兩份。
一份先給某戶夫妻,若是那妻子懷上了兒子,就再將另一份送到她父母手上。
兔子先生抱著萵苣,心想:
這姑娘可是救了我的命,要不然我早就在這被蝕骨花給吃了。
她不嫌棄我,還給我萵苣吃,又孝順父母,好東西也會和其他人分享,真是從哪才能找到這麼善良的姑娘啊。
思及此,兔子先生將剩下的萵苣吃完,拿過宋矜給她的銀髮,抱起萵苣就給她跑腿去了。
宋矜拍了拍手上的泥,看著兔子先生漸漸消失的背影,起身搖頭嘆息,“也不知道兔子肉好不好吃。”
【......】
蝕骨花聽著來勁了,搖曳著花枝,散發著銀光的光影跟著來回搖晃,似乎在告訴宋矜,那味道可美味了。
宋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