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的什麼字?”王劍飛,唐鈺,夏兮兮,吳教授,所有人都看想了小趙。
小趙立刻安排打撈隊的人,小心翼翼的將石頭抬出來,放在多餘的擔架上。
那是一塊兒花崗岩,體積不大,肉眼判斷重量大概和受害人女童的身體重量差不多,因為這有這樣,才能滿足兇手的需求——利用石頭下墜的重力,用來抵消屍體向上的浮力,使得屍體完美的在水下呈現出最完美的姿態!
我們仔細的去看,花崗岩上面雕刻了一句話。
“為真正的cosplayer正名!為偉大的藝術奉獻生命!”
“這是兇手做的!這段話也是兇手留下的。”
吳教授說:“怎麼判斷?”
“受害者穿的服裝就是典型的cos服裝,而兇手殺人之後,試圖讓女孩兒在水下呈現出他認為的最美的姿態,可以判斷出他是個狂熱的cos粉,而同時,我們也可以側面分析出,正是因為這種狂熱,直接導致他對那種業餘的cos產生痛恨,甚至是厭惡心理!如果他把自己心中所向往的cos當做真正的藝術,就比如水淹女童是兇手認為的藝術的話,這段話所要表達的意思就很明顯了!”
“兇手這是在鄙視偽cosplayer!”夏兮兮說:“同時,他這是在做自己認為真正的cos藝術!”
“沒錯!”
我點了點頭:“案情並不複雜,但是,這種案子,確定嫌疑人範圍有很大的困難。”
“是的。”
吳教授點頭同意我的觀點,皺著眉頭說:“在以往跟藝術有關的,或者是這種將變態殺人當做藝術的案件中,往往排查真兇的困難係數呈幾何倍增!因為兇手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搞藝術的人往往智商超高,而且,他們所謂的行為藝術,通常是正常人不能理解的,根據常人的思維根本無法去理解他們的需求,更沒有辦法提前預測他們下一步的目的……”
“搞行為藝術的這一群‘藝術家’們,行事作風沒有邏輯,沒有依據,沒有參照,甚至單純就是為了一種變態慾望,但他們自己認為是一種偉大的藝術,所以正常人無法參照他們那天馬行空的思維,警方也沒辦法站在兇手的立場上去思考問題,找到痕跡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吳教授所闡述的觀點,的確是事實情況。
我在警校的時候,曾經看過一本變態心理學的課外書。
書中有一章是專門講述這種行為藝術家做出的這種“常人無法理解”的行為的。
可是偏偏這種行為藝術在國際上都廣為流傳,這種藝術家們,遍佈世界各地,以北美,西歐最多。
2012年,日本藝術家杉山真央,用外科手術切除了他的**,試圖以此提升公眾對“性別少數群體,無性人群體”人權的關注。他將**在冰箱裡儲存了一段時間,後將其煮熟製成菜餚。有5位客人付了10萬日幣,享用這頓特殊的“菜餚”。這能算作藝術嗎?沒人說得清。不久之後,杉山真央以猥褻暴露罪名被警方警告。
在1990年的一場行為表演中,法國藝術家聖·奧赫蘭,透過一系列整形手術不斷地改變自己的模樣。她希望透過整形手術將自己改造成西方繪畫中的理想模樣,包括波提切利的維納斯,與蒙娜麗莎。她將這個藝術專案描述為“與天性的抗爭”,根據記載,她的一生,曾經以整容的方式改變自己的容貌超過20次!如果按照整容一次需要200刀的話,她的整容醫生曾經在他的臉上,用手術刀縱橫深切過超過4000刀!
這就是變態且恐怖的行為藝術!
“死者身份有沒有確定?”分析出這些之後,案情大概已經清楚了。
在搞清楚兇手的殺人動機,目的之後,紅s組下一步的偵破工作,就要放在確定死者身份,確定致死原因,透過殺人動機逆向確定兇手範圍,最終根據蛛絲馬跡和留下的微弱線索,鎖定嫌疑人身份!
“確定了。”
夏兮兮說:“我們已經通知兩天前報案的家屬去警局了,等一會我們回市局,就可以安排認屍,根據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這個女童,和失蹤案描述的女孩兒樣貌形體特徵基本一致。”
“好,一定要做好家屬的情緒安撫工作,保護好現場,多拍點照片帶回去,紅s組回局裡,開始進入偵破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