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泣血控訴,爆出的料,更是一個比一個猛。
楊氏女與沈探花無媒苟合?
她之所以嫁給沈探花做妾,不是傳說中的沖喜救命,而是因為早就珠胎暗結?
聽完了這些猛料,不管真假,吃瓜群眾們就知道,眼前這個婦人必須要把御狀告下去了。
因為,就算她此時反悔,她也沒了活路,楊家斷不會容許一個“詆譭”楊家聲譽的女人活著走出京城。
“安氏”告了,扳倒了楊氏,興許還有一線生機!
眾人不再阻攔,皇帝那邊也得到了訊息,因為裡面還與兩個皇子有些許關係,皇帝沒有二話,一個字:審!
當然,安妮作為民婦,敲響了登聞鼓,按照律例,還是要挨一頓廷杖。
不多不少,剛好三十。
行刑的太監,不知是得了哪家的好處,竟高高抬起、輕輕落下,三十廷杖打完,安妮雖然整個背部以下都疼得火燒火燎,卻沒有傷到骨頭。
安妮心裡有數,那些人,要麼得了兩位皇子的授意,要麼就是楊家的對頭給了好處。
管它是誰呢,讓她能少受些罪也是好的。
被人抬到了御前,安妮故意露出又驚喜又惶恐的模樣,她整個人匍匐在地上,根本不敢抬頭,像足了一個沒見過世面的鄉下農婦。
“安氏,有何冤屈,只管道來!”
“不過,朕需提醒你一句,妻告父,形同子告父、民告官,不管官司勝敗與否,你都要受三年刑獄之苦!”
一個威嚴的聲音從高處傳來,安妮的身形愈發瑟縮了。
但聽完這番話,她還是堅強的挺起了腰身,重重磕了三個頭,“民、民婦知道!”
“民婦不是故意以下犯上,顛倒夫妻人倫,實在是沒了活路。”
“尤其兩個孩子可憐,嗚嗚,他們已經沒了親孃,如今親爹更是為了自己的仕途,而要害了他們的性命。”
安妮說得可憐,也不忘奉上證據。
首先,她說楊氏與沈重提前勾搭,也不是信口胡來,而是有證據。
“這是沈重與楊氏的情書,日期是在沈重鄉試之前。而楊氏過門,則是鄉試之後!”
“這是為楊氏女接生的穩婆的口供,楊氏所出的沈默並非她對外宣稱的早產,而是足月出生。如果是足月,那麼表明,他們早在婚前兩個多月就有了私情!”
“這是……”
安妮的準備非常充分,她一份一份的拿了出來。
皇帝隨手看了看,面沉似水,看不出喜怒。
站在朝堂上的楊家家主,卻冷汗涔涔。
因為“安氏”所說的那些事,有一些他知情,有一些他雖當時不知道、事後也得到了回稟。
基本上,“安氏”沒有誣衊,楊家確實做了不少不光彩的事。
可這些楊家卻不能承認,就算人證物證俱在,楊家也不能認下那些罪責。
一旦認了,京兆楊氏三百年的名聲和基業,也就徹底毀掉了。
但這種事,真心不是你不想認就可以不認的。
怪只怪前期楊瑟和沈重太囂張,或許他們覺得安氏太蠢,並沒有太過顧忌。
是以,在沈重和楊瑟來往的情書裡,不但有肉麻兮兮的情情愛愛,還有隱晦的許諾。
尤其是楊瑟,她本就不聰明,面對情郎的時候,更不會掩飾,在某封信裡,居然隱約提到了只要“障礙”掃除,她就會下嫁沈家。
到時候,沈重會得到楊家的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