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那個女人對孩子的虐待,很多人只能乾著急。
彤彤一家不作為,好心的鄰居、親朋,也不好過多的干涉。
至於什麼報警,且不說這樣做可能會傷了大家的情分,就算報了警,也未必會有什麼結果!
還是那句話,家庭內部矛盾,就是警察,也沒啥辦法。
而且這個年代,思想還很傳統保守,大人打孩子更是天經地義。
除非鬧出人命,否則,即便孩子被打得渾身是傷,也不能把施暴人繩之於法!
梅老師也曾經反覆思索這件事,她忽然悲哀的發現,除非彤彤哥哥願意跟妻子離婚,或是強硬的表示要保護孩子,否則,那個孩子就只能繼續忍受被虐待的命運!
這個認知,真是痛心又無力,梅老師禁不住把這件事跟吳曉娜的事做了對比。
雖然具體情況不一樣,但本質相同——有些人作惡,大家都知道不對,可、可就是無法付諸法律。
這樣無奈的現實,硬是逼得梅老師一個高知識分子、堅定的唯物主義者,都忍不住寄希望於“因果報應”!
“沒錯,就是報應!”
安母作為家暴的受害者,更能體會小女孩兒的感受。
她咬牙切齒的說道,“那個女人,簡直比打女人的混賬還要混賬!這樣的人,就活該讓她嚐嚐被人凌虐卻無力反抗的絕望!”
就跟安父,以及那個無賴一樣!
他們不是喜歡倚強凌弱嗎,那麼索性讓他們失去力量,成為更加弱小的存在!
或許是老天真的開了眼、還極有人性化,那位後媽的“報應”來了。
還不等她確定病因,彤彤哥哥就先跟她提出了離婚。
也是,從古至今,一個重病患者都能讓一個家一夜赤貧。
彤彤家雖然小有家底,可、這也要看家裡人願不願意花這筆錢啊。
彤彤嫂子住院後,還不到一個星期呢,就繳了兩次費。
很多檢查還沒有做,病因更是沒有找到,彤彤家裡就有些承受不了。
彤彤的父母更是偷偷算了一筆賬,他們覺得:繼續給兒媳婦掏錢治病,還不如拿錢再娶個新媳婦!
就是彤彤的哥哥也有些煩躁,他娶老婆回來,一是要伺候他,二來則是為了生兒子。
可現在,別說兒子了,那個女人居然還要讓他去醫院伺候……呵呵,他如果是個重情重義有良心的人,也不會坐視親生女兒被虐待而不管!
他不管親女兒,是不想因為這點兒“小事”而破壞他舒適的再婚生活!
如今,他想跟二婚妻子離婚,也是不想自己被她拖入泥潭,更不想折騰半天,來個人財兩空!
還是離婚吧!
正好理由都是現成的——她虐待孩子。
彷彿是忽然間,彤彤一家都變成了真心疼愛孩子的好爺爺好奶奶好爸爸。
彤彤哥哥抱著滿身是傷的女兒到處哭訴,一個大男人,硬是涕淚縱橫,“我、我真是做夢都想不到,她會這麼對我的女兒!”
“看看把我閨女打得,嗚嗚,我閨女才六歲啊,這麼小,她怎麼能下得去這個手?”
“可恨她還當著我的面兒演戲,天天擺出一副對孩子好的嘴臉。我、我也是傻,居然就信了她的話!”
“閨女啊,我對不起你,我真是太對不起你了,讓你平白受了這麼多苦!”
“不過,孩子,你放心,以後爸爸不會這樣了,我、我要跟那個惡毒的女人離婚!”
彤彤的父母也不怕自曝家醜了,出了門,看到個認識的,就開始跟人家抱怨、哭訴。
什麼再娶的這個兒媳婦太不像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