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不動聲色的往後挪了挪身子,發現自己正坐在一張粉色系的公主床上,而她對面的女孩,則從原本的電腦椅上跳了起來,指著她痛苦的控訴著。
“我三歲的時候,你就拋棄了我跟爸爸,跟著你所謂的初戀跑了。那時我追著你跑出去,我光著腳,一直跑到了大馬路上,我拼命的哭喊,求你別走,結果你頭都沒有回一下。”
“爸爸說不怪你,是他沒本事,不能給你想要的富裕生活。好,就算你貪慕虛榮沒有錯,可我又做錯了什麼?憑什麼小小年紀就沒了親媽?”
“十多年,你連個電話都沒有給我打一個,估計在你心裡,早就沒了我這個親生女兒。”
“行,你不要我,我還不稀罕你呢。可偏偏爸爸得了癌症,早早的就去了,你被人家警察逼著把我接了過來,我以為你好歹會看在血緣親情的份兒上,好歹施捨給我一點兒關心,結果呢——”
結果,親媽對陸家那對毫無血緣關係的繼出子女掏心掏肺,對她這個親生女兒卻不管不顧。
若不是為了名聲和麵子,程安霓估計根本都不想養她。
在陸家,桑梓覺得自己就是個可有可無的透明人,每天看著自己的親媽對著繼女噓寒問暖,自己卻只能眼巴巴的看著。
桑梓傷心、絕望,更是不止一次的懷疑自己、懷疑人生,青春期到來的時候,她甚至想用叛逆來吸引親媽的注意力。
結果,她把自己弄得不人不鬼、人嫌狗憎,親媽卻連個厭惡的眼神都沒有。
看到那雙有些失望卻還能保持冷靜的眼眸,桑梓就知道,她媽媽根本不在乎她,更談不上愛。
從那一刻起,桑梓忽然醒悟了。
她不再叛逆,將燙成爆炸頭的雞毛頭髮洗乾淨、拉直,將身上的紋身洗掉,開始撿起課本,認真讀書。
別人不在乎她的人生,但她的爸爸還在天堂看著她,她要好好學習,努力成為讓爸爸驕傲的人。
桑梓迷途知返,經過一番努力,終於考上了理想的大學。
可她還來不及為自己的“新生”而高興,一直漠視她的親媽忽然摸到她的房間,對她說出讓她痛徹心扉的話——
“桑梓,你姐姐得了白血病,可她又是罕見的熊貓血,巧的是,你與她血型一樣。你能不能去和她做個配型,給她獻點兒骨髓?”
獻骨髓?
程安霓說得輕飄飄的,彷彿在她眼中,讓親生女兒給繼女獻骨髓,就像是獻點兒血,根本不是什麼大事。
桑梓雖然才十八歲,但很多事,她都聽說過。
比如獻骨髓,雖然醫學上說對人體沒有太大的損傷,但事實上,還是會對人的身體造成一定的影響。
不過,桑梓真正在意的不是獻骨髓本身這件事,而是程安霓的態度。
桑梓在程安霓這個親媽眼中,沒有看到她對於親生女兒的一絲關心,反而處處在為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繼女考慮。
如果得白血病的不是陸楓晚,如果張嘴請求她獻骨髓的不是程安霓,哪怕是隨便一個認識的人,桑梓沒準兒就答應了。
畢竟是救人一命的事。
且因為她自己是熊貓血,對於同類,便格外的在意。
今天她有能力救別人,那麼明天,當她遇到危險的時候,也希望別人能救她。
但,誰都可以,就是陸楓晚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