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降生於這隻健壯角馬指身後,感覺到無盡的乾渴。
也不知這角馬已經多久沒有飲水進食,林庸一醒來就感覺自己彷彿三天滴水未進,但即便如此,這副身體卻依舊傳來了綿綿不絕的力量。
這是多麼變.態的耐力!這群角馬風塵僕僕,看樣子已經經歷了幾日的跋涉,卻已經能夠在這樣高強度的遷徙中保持旺.盛的體力,如何不讓人驚訝?
林庸轉身四望,這些角馬看起來是一個大群體,實則卻是由無數個小群體組成,每十來只便是一個小家庭,圍在一起形成自己的族群,每個族群都由一隻公角馬帶領。
林庸想起了自己的因果結:帶領家族無傷亡遷徙成功。
可林庸望來望去,自己的家族在哪兒?自己從降生下來的的時候就遊離於大部隊外,身邊根本沒有家庭成員啊?難道要我一個個的去找?這可是幾十上百萬的角馬大軍,個個都長得一樣,而且又沒辦過身份證,怎麼找?
這時,林庸發現角馬大軍行進的過程中,常常遇到有角馬互相打架!一言不合就頂著羚角對撞,誰先捅對方個窟窿誰就獲勝。而且打架的角馬中,總有一頭是族群的頭領,勝利者則繼續帶領家族的父老殘幼繼續前行。輸得那一個如果傷勢不深,還能繼續跟著大軍前行,如果傷勢嚴重,則速度停滯越來越慢,半日之後就被落到部隊的末尾,被身後跟隨的野獸及天上的禿鷲殘忍分食。
原來這家族不是與生俱來的,家族是需要爭奪的!
林庸只恨自己為什麼一開始不投生一個有家族的角馬?結果現在孤身一人,還要去與其他角馬爭搶?
好在角馬之間的防範心理並不嚴重,林庸很快融入集體當中,尋找到一家規模比較小的家族,這個家族只有十隻角馬,三隻幼馬還沒長成,四隻母馬則將它們緊緊地圍在中間,還有兩隻老馬,只顧著埋頭趕路,身上到處都是野獸的抓痕,也不知這把年紀,到底逃過了多少生死追逐,最後那一隻大公馬,看起來挺喜歡沾花惹草,總是跑到其他家族的母馬後面,對著其他母馬的屁.股嗅!
好嘛……算你倒黴,被我盯上了!
林庸一臉無害地繞到那公馬的後面,埋下腦袋對著那公馬的前腿輕輕一頂!
吁吁籲~~!!
那公角馬暴躁地跳了起來,林庸沒想到自己的羚角鋒利到這種地步,輕輕一撞,就把那公馬前腿撞得血流如注。
靠!你想找我打架?對不起!剛才是腳滑了,不是故意的……看在你家族面前,不想讓你丟臉,我就勉為其難帶領它們繼續前行吧~你一瘸一拐的就好好休息!GoodBye~~~!
這就是角馬的社會秩序,這就是大草原的自然法則,成王敗寇,弱肉強食,就連同類之中也一樣。
果然,在林庸將那九隻角馬趕在一起後,它們便一直緊緊地跟在林庸的身後,儼然已經成為了林庸家族的成員。
接下來的時光,就是極為枯燥的行進,身邊除了濃重的腥臭味和無邊無際的黑色海洋外,只剩下越來越重的熱浪。
林庸不僅要帶領族群行進到大部隊的前方,還要謹防其他落單的公角馬前來搶奪自己的家族,所幾乎是日夜兼程,披星戴月,連著六七天都沒有怎麼休息,全在趕路。
偶爾經過一些帶著殘綠的草場,林庸便帶領族群啃食,這就是他堅持要走到前方的理由,假如落在了後面,除了其他角馬蹄下的飛灰,其他的什麼也吃不到了,一路上所過之處,所有河流要麼乾涸,要麼都變成了泥湯小塘,就連喝的水裡,都夾雜著其他動物的糞便,而這這還得抓緊時間喝,不然沒角馬群踩了幾腳之後,連臭泥湯都沒有了。
林庸為了保護族群,非常聰明地選擇了藏在大群落裡的核心位置,讓其他角馬包圍住林庸的家族,這樣既避免了被外圍野獸襲擊,也避免了其他公角馬的挑釁。
林庸偶爾也會睡覺休息,但每次休息的時間都極為短暫,眾所周知,野馬為了防止野獸的襲擊,都是站著睡覺的,角馬也不例外,雖然耐力恐怖,但老幼不齊,實在疲憊了,就站著休息半個小時,之後族群統一再次行進,一天加起來能睡上三四個小時便已經非常知足。
林庸睡眠時再也沒有回過人身的現實中去,他原本都已經放棄了自己的奢望,專心致志地過著自己角馬的生涯,直到那一天,他剛路過一個水塘,帶領家族喝飽了水後,眼見大部隊行進較慢,林庸便靠在一棵樹邊睡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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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率。”
“十五。”
“血壓。”
“三十到一十八。”
“開啟血液外迴圈機,過濾血液毒素再傳回他體內。”
“已開啟,機器運作正常,但他動靜脈中的血液似乎比正常人少一倍以上,而且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正常人早已經失血死亡。我怕再抽血出來過濾,會讓他失血過多。”
&nl葡萄糖液混雜血液之中,降低抽.送量,保證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