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離是個法子,但是不是現在!
元寶眨巴眼睛真誠說道。
“這個結果已經是改過的。原稿是更黑暗的!原稿這對姐妹花中姐姐被謀害做成人皮燈籠掛在府門前。妹妹被做成了人皮鼓放在戲院。然後兩姐妹化成厲鬼將夫家都殺得片甲不留。過程更加血腥。
看的時候看得暢快,但是結局不太好。裡面但凡是個人,都死了,沒有留下一個活人。
並且我覺得這樣寫讓人感受不到惡有惡報。人死了再報復,那都是想象。現實是好人命不長,禍害活千年。所以我才改成這個版本。
沒有那麼血腥,看起來比較平和。我也考慮過你說的和離。和離之後的女子多半要受到世人的嘲笑。還不如就這樣掩飾一下,讓大家面子上看著好看。不要在意那些陰暗一面。”
沈掌櫃:......
原本覺得手裡的稿子寫得女人更加過分,沒想到原版本才是真喪心病狂。
看得人都要心驚肉跳!
想要反駁元寶說的是歪理,張張嘴卻發不出聲。
如果真的和離,怕是真的要遭吧!和離之後,兩姐妹都無依無靠還家財萬貫,起了歹心的人多的很。兩姐妹猶如在鬧事抱著金磚的孩童。
似乎這樣粉飾太平的結局也還好。
沈掌櫃直接被帶歪。
不過沈掌櫃還是開口說道。
“十兩銀子買斷。如果能紅,我再給你下本書提價。”
長明還有些不願意,元寶答應下來。長明噘嘴不開心。元寶只一句話,讓長明啞口無言。
“你寫第一冊才一兩銀子吶。這樣算起來,我第一本書很成功。”
長明能怎麼辦?
自然是原諒元寶無心之過呀!
兩人笑嘻嘻去鎮上轉一圈買東西。最貴的要數元寶扯布給長明做長衫。
長明還是孩子,也是一家之主。又住在鎮上,每天要去茶館聽說書。穿長衫合適,不用被人輕視。扯的布做兩身長袍,一身青色棉布長袍,一身亮色絲綢長袍。
就算是親媽都沒打算這麼好!
有對比才有傷害。
藍長齊過七歲開始穿長袍,四季都要新做兩套,怕藍長齊在學堂沒臉面。
到了長明七歲,說長明整日在外面玩耍,穿短衫更好活動。沒指望穿上一身長衫,已經分家。
幸好當時哭著鬧著買下元寶,如今才有人心疼。
有了賺錢的好開端,兩人都窩在家裡開開心心的工作。家裡筆墨紙硯消耗不菲。
《女誡》中七出之條的善妒寫了,順著寫後面的“有惡疾”。
有惡疾指妻子患了嚴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參與祭祀,在傳統中國,參與祖先祭祀是每個家族成員重要的職責,因此妻有惡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雖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為主要的理由。
這條簡直是令人髮指!
家裡是有皇位要繼承嗎?不能祭祀就要休妻!妻子為家裡操勞,生了病要花錢,把妻子休棄。
還特麼的是理所當然!
理所當然你妹!
這絕壁不能忍受!這個寫出來更能激起女子的公憤吧。元寶嘴角翹起,開始勾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