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還在庭上替晏褚作證的那個中年男人糾結了許久,走到晏褚面前對他說道。
之前,他是不準備來趟這個渾水了,他就是一個普通的公司員工,和妻子兩人精心培養著一個女兒,背負著幾十年的房貸和車貸,偶爾入不敷出,不僅不能孝敬老人,還需要老人們的補貼。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波折都是男人承擔不起的。
他怕招惹上章葆祝這樣的人,使得自己被鬧得丟了工作,他也怕因為自己的所謂正義感,最終害了自己的女兒,畢竟你不能保證那樣沒有底線的人會使出什麼樣的手段。
要不是因為幾天前他的郵箱裡受到的匿名郵件,以及莫名其妙出現在他家門口的十萬塊錢,他還真不一定會來做這個證人。
你能罵他自私,但是在現今社會,他們更願意稱呼自己為理智。
男人不知道發郵件給他的人是怎麼知道他手裡會有一份拍攝到符老太太倒在地上的行車記錄儀畫面的,現今社會沒什麼隱私,他恐慌了一陣,就放下了。
讓他心動的是那十萬塊錢,女兒馬上就要念初中了,好一點的公立學校排不上號,私立學校學費又高,有這十萬塊錢,至少他能夠保證接下去三年家裡的開支不那麼緊巴,所以即便知道作證有得罪人的風險,他依舊還是來了。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在證人席上,看著晏褚冷凝的眼神,他居然感受到了莫名的羞愧,尤其是在得知那場碰瓷還是章家人精心策劃的結果後。
他忍不住開始想,如果遇到這件事的是他的女兒,他作為父母,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也忍不住開始想,作為一個孩子的父親,如果今天他沒有站出來,如果沒有那十萬塊錢,一個做了好事卻反被誣賴的青年就這樣被定下罪責,這種負罪感,是不是會纏繞他一生,這樣的他,真的配做一個孩子的父親嗎,他有什麼資格教育自己的女兒。
人生在世,除了活著,總該有點其他追求的,只是他們都麻木了。
“那筆錢,我會還你的。”
那十萬塊,不是晏褚給的,就是他身邊的人幫著給的,男人覺得,自己沒資格收下那十萬塊錢了。
等說完這句話,原本的負罪感消失了大半,他覺得自己解脫了自己。
在符帶娣的案子暫時告一段落之後,緊接著開庭審理的是徐淑芬等人的案子。
在這一場案件中,晏褚是原告,狀告的是徐淑芬等人敲詐勒索,以及誹謗、侮辱等數樁罪名。
法庭上,徐淑芬咬死杜鵑等人知道她的兒子晏天有酒駕歷史,以此來證明晏褚在借車上的過失,如果這一點成立的話,晏褚提告的各個罪名自然也就不成立了。
而對應的,晏褚拿出來的,是幾則錄音,以及其他輔助證物。
第一則錄音,記錄的時間是在晏天發生車禍當天,背景音有些噪雜,聽得出來徐淑芬是在跳廣場舞的間隙,和兒子打電話。
電話中,徐淑芬的嗓音有些尖利,質問兒子是不是喝了酒後又開車了,中途因為廣場舞的廣播音有些大,部分對話不清晰,錄音的最後,以徐淑芬一聲高亢的“兒子”結尾。
以錄音時間推算,加上晏天等人的屍檢報告,估計晏天就是在酒後駕駛,以及駕駛途中和徐淑芬通話,雙重違規,導致的車禍。
而這一點,作為案發後最後一個和晏天通話的人,徐淑芬自己也該清楚,然而她什麼都沒說。
第二則錄音,是杜鵑和徐淑芬之間的電話錄音。
之前晏褚剛出差回來,就按時杜鵑給徐淑芬打了個電話,當時徐淑芬認為杜鵑是心疼自家的新車,小氣不想借車給她兒子,因此在電話中,各種好言好語的保證,在短短四五分鐘時長的錄音中,她曾無數次向杜鵑保證自己的兒子開車小心,從來不會酒駕,保證能夠將他家的車子安安全全送還回來,這段錄音,也從側面證實了晏銀生一家不知曉晏天有酒駕歷史這個說法。
在法庭上,只要不是竊聽,脅迫等方式取得的錄音,都能當做證物,只是錄音本身的侷限性,很難讓它成為一個完整的證物,往往需要其他輔助證明。
因此第一段錄音配套送上的還有一段影片,是當天有人在廣場上拍攝的,影片當中,清楚拍攝了徐淑芬所在位置發生的一幕幕,影片畫面對準了她的正面,完全可以依靠影片中她的嘴型,證明錄音的真實性。
當然,錄音也是合法取得的,當時有個樂隊準備在那兒錄制自己的曲目,將徐淑芬和兒子的通話錄制到裡面,純屬巧合。
除此之外,林福壽等人曾經大鬧晏家以及晏褚公司的惡劣行徑,以及他們威脅晏褚給與巨額賠償的家庭錄影影片,統統被作為證物呈上來。
看見那厚厚一摞的證物,林福壽等人都忍不住膽寒,對方到底是從什麼地方找來那麼多證據的,之後那些證據就算了,更往早些的,就說徐淑芬和她兒子的最後一通電話,怎麼就那麼湊巧,又有人拍影片又有人錄音的,還那麼湊巧,那些人都被晏褚給找來了。
當然沒人覺得這是晏褚提前計劃好的,他又不是先知,難不成他還知道他那個堂兄會在那個晚上出車禍不成,知道他這個大伯孃在後來會為了撇清自己的關系,把他推出去不成?
這不是做白日夢嗎?
因此在場的,除了徐淑芬等人,其他人都在心裡感嘆,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天理昭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