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破產姐妹影視公司跟明德里影業達成了“緊密商業合作”,布萊恩專輯的釋出、宣傳,可以走明德里影業的渠道。
明德里影業雖然不是唱片公司,但作為好萊塢的商業巨鱷,一個龐大的影視商業帝國,手底下怎麼可能會沒有一個兩個或是收購的,或者是依附的中小型唱片公司?
明德里影業如今的一把手,阿曼達跟環球音樂的某部門總監之一,是老朋友了。
在聊到這一關係的情況下,莊菱在一月中旬也已經跟阿曼達溝透過,阿曼達甚至親自帶著音樂部總監進了破產姐妹影視公司,並且,對於《布萊恩·周》這張專輯,評出了A+級的評分!
這也是《布萊恩·周》這張專輯在一月份拍攝MV過程中,出現延期的原因之一——有一部分,有一兩首MV,在阿曼達帶來的音樂總監的建議下,補拍、重拍MV。
明德里影業音樂總監跟莊菱、布萊恩幾人在幾輪的會議之後。
《布萊恩·周》這張專輯,將會以,首單宣傳一個月,一個月後釋出整張專輯,再宣傳專輯中的二單、三單、四單歌曲的模式,相繼釋出宣傳。
這些單曲、專輯會根據安排的時間,首先放到以itunes為首的幾個網路音樂付費平臺(數字專輯),其次就是目前總數量達到一千家的音樂電臺,以及流媒體。
等到第一首單曲,確定爆了,或者達到一定的標準了,釋出整張專輯——拼實體銷售。
這個過程長則達到三到六個月,慢則一兩個月。
如果說此前,布萊恩是對夏鬱的音樂感到信心,那麼現在就是對於破產姐妹的——渠道資源!
而這為期半年的宣傳,不只是各電臺,還有,明德里影業這邊透過關係,幫他報名了三個音樂比賽的選拔,就像他出道時一樣——讓他親自去拼一場!
至於首發的第一張單曲,也已經確定好了,並非《Bad Day》,而是《Free loop》。
而莊菱十三號返回洛杉磯後,迅速跟阿曼達、環球音樂總監聯絡,並取得了認可——當然了,環球音樂雖然同意了幫襯,但也簽訂了一份合約,這一張專輯實體、電臺銷量,他們要佔大頭。
這一點無可厚非,音樂才華、曲子、歌詞都非常重要,但如果沒有一個好的平臺,很難銷出去——尤其還是跨公司的合作,並非環球音樂自身出品的,他們要承擔的風險更大一些。
而幫著明德里影業、破產姐妹這邊利用渠道,就不免損害到自己公司音樂人的權益。
跟環球音樂以及各大音樂電臺、數字網路音樂付費平臺的具體的合約,版權收入分成——夏鬱都沒有管,完完全全將決定權,都交給了莊菱處理。這是莊菱擅長的,而不是她。
布萊恩沉澱了八年,這張專輯又歷經四個多月的完善,終於在三月一號,單曲《Free loop》正式在各大數字音樂網路付費平臺、各大音樂電臺釋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