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翻開了第二頁。
第二頁是一張醫院的驗傷報告,受害人是一名保安,他被人推倒在地,折斷了尾椎骨,現在仍然在醫院接受治療。而加害人……是一個年逾八十的老嫗?!
周亦霏驚訝地抬起頭來:“師父?”
陳錦蓉很淡定地示意她繼續往下看。
第三頁是保安委託律師起訴老嫗故意傷人罪,並且要求阿婆賠償他的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等一系列損失共計港幣二十萬元,還要保留繼續追究的權利。
第四頁是阿婆的兒子、媳婦到大廈門前鬧事、被其他保安驅趕的新聞。
之後的內容更加是一個悲劇了。
原來這棟大廈的一樓出租給了不同的商戶,這些商戶大部分都是因為出不起附近的如心大廈的租金,但是又想在這個地段做生意賺大錢的人。這些人大多數都很拼命,全家上陣,就算請人也要花最少的代價請最少的人,而且每晚都開到很晚才收鋪。
這天有一家商鋪的主人家提前離開,交代了看店的小妹要在這裡等到其他鋪子收鋪,還要清點貨物、核對賬目之後才能離開。看店的小妹只有一個人,手腳就慢了點,等其他人都離開了還沒清點完。
這時候阿婆帶著兒子、媳婦又來了。他們帶來了幾桶油漆,是打算趁著晚上沒人看到,給大廈門前潑上油漆的。
看到大廈裡面還有人,而保安已經在值班室裡睡大覺了,三個人一時惡從膽邊生,打算挾持住這個看店的女仔,要挾大廈。而且他們也真的動了手。
女仔又不是大廈的業主,當然不願意被牽連進來,再三向阿婆一家解釋。但是阿婆的兒子媳婦卻不管不顧地認定了女仔。後來驚動了大廈的保安,阿婆趁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告自己的那名保安撤訴、大廈以後也不再驅趕自己讓自己能夠繼續在門前擺攤做生意。
保安怎麼可以答應這種事?遂偷偷地報了警。警方來人之後,阿婆三人惱羞成怒,將女仔當成了人質同警方談判。這一拖就拖到了第二天的早上。
這麼巧這個女仔之前剛剛做過手術,出院才一個多星期,還需要按時吃藥、定期複診的。被阿婆三人挾持之後竟然錯過了吃藥的時間,很快就發病昏倒了。阿婆三人哪裡在乎一個人質?還以為女仔熬不住困睡著了。
另一邊女仔的家長因為女兒一晚上都沒回家,專門跑來看是怎麼回事。來到之後才知道女兒被人挾持,急忙向警方透露了女兒的身體狀況。警方的談判人員這才要求阿婆檢視人質的狀況,發現女仔已經沒了呼吸。
女仔的父母只有這麼一個女兒,知道她就這麼沒了,做母親的當場昏倒,也都沒有再醒來。
這件案子就這麼從佔地經營變成了一單牽涉到兩條人命的大案。
周亦霏看完卷宗,已經不知道說什麼好了。她合上資料夾:“可惜那對無辜的母女。”
“現在律政署要控告阿婆同她的兒子、媳婦一項謀殺罪、一項誤殺罪、還有一項控制人身自由罪;之前那名受傷的保安也都同時表示會加控阿婆故意傷人致人重傷罪,他要求的賠償數目從二十萬提高到了一千萬。”
周亦霏驚訝起來:“二十萬加到一千萬?保安不會是想趁火打劫吧?”
“你看你,作為一個律師,在沒瞭解事情的真相之前,不應該講出自己的看法的。”對於徒弟脫口而出的話陳錦蓉不贊同地搖搖頭,“那名保安已經被醫生證實所受的傷會影響到夫妻生活,很有可能失去生育能力。現在你覺得他要求一千萬賠償合理嗎?”
周亦霏只剩下“呵呵”了。
“你還年輕,見過的事情少,不知道這個世上有好多事都是有因才有果的。”陳錦蓉趁機教育起萌新的徒弟來,“你看這個案子的第一個新聞報道,如果不知道內容的話,是不是好容易就會認為年輕力壯的保安在欺負一個上了年紀手無寸鐵的阿婆呢?”
“如果你沒有看到後面的後續案件,會不會認為阿婆推倒保安令他受傷只是錯手,而保安堅持告阿婆還要求賠償有點小題大做了呢?”
作者有話要說: 6月20號開新文,歡迎收藏~
☆、047
“新聞媒體想要博人眼球, 所以會在標題、內容上做文章,故意引人往歪處想,然後再後續報道中反轉來引導輿論。我們做律師的就必須要了解事實的真相, 而且是全部的真相, 然後才可以維護到法律的尊嚴。所以千萬要小心, 不要人雲亦雲, 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斷能力。”陳錦蓉語重心長地向周亦霏傳授經驗。
周亦霏自然覺得受益匪淺:“多謝師父教誨。”
“師父,這個案子應該是比較清晰的,阿婆一家的罪行不會有人替他們開脫得了吧?入罪應該沒有問題,關鍵是賠償方面。雖然沒了兩條人命是一個悲劇,但是那個女仔的母親的死嚴格來講阿婆可以不承擔責任的。那個女仔無辜慘死,阿婆肯定要做出賠償。”
“還有那個保安要求一千萬的賠償, 考慮到他很有可能失去生育能力, 這個數目就不算是不能接受了。這兩個賠償都是必須的, 但是阿婆一家沒可能拿得出這麼大數目的賠償金。不知道最後政府會不會解決?”
周亦霏自覺自己的分析已經很靠譜了,不想還是被師父給搖頭否認了:“阿婆的兒子媳婦拿不出, 但是阿婆是拿得出這筆錢的。”
周亦霏掏掏耳朵:“師父, 我沒聽錯吧?如果阿婆拿得出這筆錢,又怎麼會佔大廈的地方經營呢?這麼大年紀應該在家享下清福了。”
“當然是因為要賺錢了。”陳錦蓉隨手又遞過一份檔案, “房屋署的資料,阿婆的名字叫陳容妹, 你看下陳容妹名下登記的房産。”
周亦霏接過檔案,立刻被入眼的資料給驚呆了:
何文田勝利道xx號公寓一座,實用面積264尺, 原為1室2廳設計,自行改建為2室1廳,無貸款;自住,登記業主陳容妹;
大埔寶湖道xx號豪宅一座,實用面積1555尺,5室2廳,無貸款;出租,登記業主陳容妹;
元朗新界十八鄉路xx號自建房一座,實用面積1237尺,4室2廳,無貸款;出租,登記業主陳容妹。
“師父,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