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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漫畫的起源,可能是來自於圖畫配文字的兒童讀物,其中比較著名的人物有十九世紀的英國女插畫家碧雅翠絲·波特。
這個時候還沒有漫畫,也沒有漫畫家的稱呼,而這位著名的波特小姐,創作了一個名為“彼得兔”的經典卡通形象,以動物的視角畫一些漂亮的油彩畫,然後配上文字講述一些簡單的童話故事。
林俊之所以知道這麼一個人,是因為06年,米高梅公司出品了一部名為《波特小姐》的電影,而看過電影之後,這位美麗、善良,心靈手巧,又與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同一姓氏的女插畫家給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後來有人根據這一表現形式,進行了改變,用以簡單的線條畫來表現一個簡短幽默的小故事,這才是漫畫最早的雛形。
比較知名的形象,就有風靡全世界的小狗“史努比”。
當然這是觀其美好的一面,帶給人愉悅和快樂。但也有人藉著漫畫的誇張變形的特徵,用來指桑罵槐,諷刺時局,不過這已經是一兩個世紀以前的事情了。
人們對現代漫畫從幽默短篇到長篇故事的印象的改觀,可能是源自於美國和rb這兩個國家的漫畫文化。
二戰之後美國佔領了rb,不光給rb留下了許多美日混血兒,附帶的還有棒球和漫畫。外來的東西融入本土的時候,總是會發生一些變化,摻入一些本土文化的東西。
像如美國這個移民國家,無根之國,人民缺乏安全感,總是渴望被拯救,因此個人英雄主義泛濫,表現在漫畫上,就誕生了超人、蝙蝠俠、蜘蛛俠等一系列超級英雄。
等傳到rb這兒,也會有所改變,表現的最突出的就是兩種差別極大的繪畫風格。美國人的畫風要誇張的多,個個肌肉虯結,臉面稜角分明,典型的西方人的審美觀。
rb的畫風就比較清新一些,比起他的主子要更加貼近於東方人的審美觀點。
只不過rb漫畫的畫風也有很多讓人詬病的地方,比如人物面部過於簡單,缺少突出的特點,往往臉型不變,換個發型,換個發色,換個衣衫,就成了另外一個人。
香港的漫畫又跟前兩者不同,雖然同屬於泛亞文明圈之內,但是畫風卻跟rb的風格差別很大,人物設定上對比rb要更加細膩和豐富,沒有那種“大眾明星臉”的毛病。
而且從故事情節上,除了少數描寫都市感情生活和古惑仔的之外,大多數都是講述武俠故事的。
從故事性上來說,又比rb和美國的劇情要更豐滿,更有張力。看香港的漫畫,就像看一個帶著圖畫的武俠小說,情節曲折,跌宕起伏。
而不像美國的漫畫英雄們,只是打倒一個又一個犯罪分子,故事拖冗,情節空乏,看多了,簡直就像是紅白機的過關遊戲一樣,一個關卡對應於一個boss永無止境。
說到香港,就已經沒有什麼可說的了,因為國內的原創漫畫一直沒有起色。
2000年以後,雖然文化部有意識的扶植了一些漫畫雜志,並且說中國未來的動漫産業是朝陽産業,擁有無限的發展前景。
隨後大陸迅速的冒出了一批漫畫雜志,可惜這些雜志撐了一年左右,就相繼停刊。像《卡通先鋒》《動畫大王》《漫動作》《電漫》《動漫+》。
能撐下來的,只有少數的如《漫友》《星漫少年少女》《卡通王》《少年漫畫》。
悉數這些刊物夭折,中國動漫産業胎死腹中的原因,無非是這些從業者太操之過急,缺乏長遠的眼光和戰略性的發展推廣計劃。不光缺少優秀作品的來源,而且還沒有找準自己的市場定位。
僅僅只是看到巨大的國內動漫業市場的恐怖,就貿然一頭紮了進來,不賠的血本無歸,才真真叫怪事了。
畫漫畫的約束條件,可比創作文學作品的要求來的複雜,像rb的許多熱門連載,雖然作者都標這一個人的名字,可實際上他的背後有一整個創作團隊在努力。
繪畫所佔用的時間精力,要比寫小說還多得多,不是一個人,一支筆就能簡單完成的。
單人創作的話,繪畫質量和故事情節很難保證,多人創作的話,一個新發型的漫畫雜志所能支付的報酬,恐怕還不夠所有人的基本生活費的!
有人把漫畫稱作為第九類藝術,把這種表現形式的地位拔高了一個層次,可藝術家也是要吃飯的,連肚子都填不飽,怎麼能安心搞藝術創作呢?
所以當時很多作品質量顯然不過關,優秀的更是鳳毛麟角,早已被rb漫畫養叼了口味的八零後們,自然不買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