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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秋來,時光荏苒,在武館安定下來的雷火咯就像一個跟屁蟲,有事沒事都喜歡和蘇裡待在一起。
蘇裡無意中說的每一句話,雷火咯都會深深地記在心上。
蘇裡說想吃珍貴的金秋魚,雷火咯在河邊守了七天七夜,餐風露宿,為蘇裡抓了一條金秋魚。
蘇裡說想出去玩,雷火咯就去打工掙錢以供蘇裡花銷,盡管蘇裡出去旅遊時,雷火咯並沒有跟隨,因為他賺的錢,只夠蘇裡一個人的開銷,但雷火咯仍然很開心。
只要能為蘇裡做一些事,雷火咯就會感到無比高興,似乎他存在的意義,就是為蘇裡鞍前馬後。
可是有一天,蘇裡說她喜歡上了一個人,雷火咯沉默,什麼也沒做。
他知道,自己永遠也配不上蘇裡,但當得知蘇裡喜歡上另外一個人時,他還是痛苦得心如刀割。
雷火咯想爭取一下。
“學姐,我聽說帝國武裝部在招士兵,去往白龍山剿滅那裡的起義軍,我要去應徵。”
“啊,你要去當兵?”
“對呀。”
“當兵很危險的,更何況,馬上就要去白龍山那裡去和起義軍作戰,九死一生,你別去了,好不好?”
“……嗯,我想去。”
“為什麼?”
“……我不想一輩子寂寂無名。”
臨走前,雷火咯和蘇裡進行了上述一番無關風月的交談。
其實,最後那一句,是假的,雷火咯去參軍不是為功成名就,而是想著,若自己有那麼一點成就,也許就有資格去追求蘇裡,這便是雷火咯最高的追求。
翻看雷火咯記憶的諾亞,看著雷火咯在離別的前一天,憂傷地站在蘇裡窗外,久久,沒有吭聲,默然離去。
諾亞看到雷火咯在白龍山奮勇殺敵,將生命拋諸腦後,只顧瘋狂地殺敵,積累軍功,別人誇他勇敢,但實際上,他也怕得要命,但縱然如此,他也不能退縮。
他要殺出一個名堂。
他要殺出一個威名。
……
白龍山一戰,足足持續了五年,在這五年當中,雷火咯實力迅速攀升,同時在軍中也積累了不小的威望。
當白龍山戰役結束時,雷火咯已是一個掌管三千士兵的小將領。
在白龍山,雷火咯手段強硬,起義軍最後幾乎被他屠殺大半,人們說,他是靠一具具屍骨才登到將領之位。
人們說他是惡魔。
人們說他是劊子手。
雷火咯不在乎。
別人怎麼說他,他都不在乎。
他騎著駿馬,在數百精銳的擁護下,風風光光地回家,他準備,在這一天,向蘇裡表明自己的心意。
然而,等他回到武館時,卻是碰見蘇裡學姐的婚禮。
蘇裡穿著一件乳白色的裙子,見到他回來時很高興。
“你回來的真及時,今天是我的婚禮,大家都玩個痛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