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也有倒地的酒鬼,和蓋著破被的流浪漢。
幾個全身酒味的青年大聲地聊著天,他們聊到激動的地方,把手裡的空酒瓶狠狠地砸在地上,發出激烈的聲響。
他們在一棟居民樓的下方,這一聲響後,樓上爆發出了小孩的哭聲,然後立刻是大人哄孩子的聲音。
那幾個青年更大聲地笑起來。
一號皺起眉頭,他對這個哭聲很熟悉,胖花和土崽如果受驚了,也會這麼哭。
胖花好哄一些,很多時候拍一拍就能接著睡。但土崽並不好哄,他哭得聲嘶力竭,有時候彩鳳要抱起土崽,走上好一會兒,還得哼著歌,土崽才能安靜下來,重新入睡。
樓上的孩子還在哭,大人哄得很艱難。
也許是個和土崽一樣神經脆弱的小孩。
而那幾個摔酒瓶的青年像是得到了獎勵一樣,興高采烈地吆喝著:“哭!哭啊!小崽子就得哭!哈!”
一號搖搖頭:“這樣不好。”
他聲音很小,但他的存在早就引起了那幾個小青年的注意。
“幹什麼的?”抽著煙的小青年輕佻地問他:“混哪個場子的?”
一號沒聽懂“場子”和“廠子”的區別,他誠實地回答:“我在鑫鑫印刷廠工作。“
那幾個青年大聲地笑起來。
“是個傻的。”他們討論著:“穿的倒是挺幹淨。”
一號腳上穿了一雙很好看的皮鞋,是彩鳳賺了錢之後給他買的,二號也參與了挑選工作。那幾個青年也注意到了那雙來自海市的漂亮皮鞋。
“欸,蠢豬,把你的皮鞋脫下來。”抽煙的小青年說:“脫了你就可以走了,小爺不為難你。”
一號看著他們,沒有任何動作。經過前幾天的經歷,他知道自己會激怒他們。
果然,片刻後,那幾個青年氣勢洶洶地走過來:“什麼玩意,給臉不要臉!”
對面的拳頭即將過來,一號滿意地發出了一聲喟嘆:“動物為了生存、繁殖、領地或者有限的資源會對其他動物採取攻擊行為。”
他很高興這句話再次得到了驗證,人類果然是動物,並不是什麼更高階的生物。
一號將他們全都按倒在地上,他的視線移到了他們的好屁股上,他的手指蠢蠢欲動,他想到了當時鮮血飛濺的感覺,十分懷念。
但他不能再這麼做了,他們現在是十分有名的屁股殺手,再次作案的話,會引起注意的。
一號十分遺憾,但他想到了別的辦法,一個十分無害、不會引起注意的解壓方法。
他速度很快,沒一會兒,地上多了幾個光頭。
“揪頭發是一種不健康的解壓方式。”一號說:“但揪別人的頭發,就健康多了。”
他徑直離開了,幾個光頭青年從地上抖抖索索地站起來,他們害怕極了,看向了同伴,然後發現他們的同伴醜極了。
他們想尖叫,但又不敢發出聲音,怕剛剛那麼揪頭發狂魔會返回來。
最後,他們捂著嘴,悄悄地離開了,如果沒有意外的話,近期他們都不會出來了。
揪頭發的恐懼留在他們的心裡,讓他們這一生都不敢在天黑了出門。
五點鐘了,一號走到了錢斯明的店鋪門口,準備在門口等他。他在門檻上坐下,卻意外地查探到店裡沒人,錢斯明已經出去了。
太早了,他去做什麼?一號思索著,最後他應用了大範圍的搜尋功能,這個功能會發出比較強烈的磁場訊號,他不怎麼用。
片刻後,他便找到了錢斯明的痕跡。
一號向著那個位置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