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俊可是明眼人。
明眼人自然能看清楚很多東西。
但林墨是清醒人。
“這麼和你說吧,大家才認識一個月,因為好奇而對其他人產生感覺,當好奇消失之後,那份感覺還能維持多久?”
“好複雜,要長腦子了。”
方俊抓了把頭髮,然後又繼續問道:“所以你......”
他斟酌了片刻後,問:“全都要?”
林墨瞪大了雙眼,盯著方俊。
“咳咳,說什麼呢,我不打算高中談戀愛好吧。”
方俊看著林墨。
“你就裝吧,如果她們喜歡別人了,那你可後悔沒地方去。”
聽到這個,林墨更是笑出了聲。
“沒有誰會一直等誰,不等便不等了。”
不談戀愛不是為了自己,只是她們都不過是十五歲的少女。
過不了審。
但林墨不束縛任何一人,他不是陳狗,也沒有這麼強的佔有慾。
如果他想要,以他的能力甚至能找到顏值更好身材更好的女人。
只不過現在的林墨還不想做一個不吃牛肉的人。
方俊倒是誤會了。
他豎起了大拇指,“墨哥厲害,如果是我,我想全都要。”
林墨沒搭話。
全都要?女的怎麼想?女的願不願意?
難道還要搞個後宮真煩傳嗎?
林墨現在並不會想這些。
前世他就不是那種人,最多就是舔狗,喜歡過很多人的舔狗。
到了年紀逐漸上來,就開始對女人沒有太大的感覺。
當然了,對男人也沒有。
只不過感情對他而言,已經不算是必備品。
尤其是她們對自己的喜歡,只不過是因為重生+系統給予的能力而產生的結果。
也僅僅是喜歡而已。
方俊突然想給自己來一耳光,這林墨的情緒明顯一下子就變得不太好。
林墨在看著衣服,看到喜歡的就直接拿下,價格也不是很在乎。
他的內心確實是有些煩躁的。
前世的這個時候,自己就像是漂浮在大海的一根浮木。
沉不下去,但也看不到海岸。
所以他在漂浮的過程中,不斷尋找著可以撫慰心靈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