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警察不問青肥皂白就要拉小希回警局,她拼命地為自己爭辯。
但是,警察根本不理睬她怎麼說,舉起手裡的警棍往她身上傷口處戳,說她再反抗就電擊她。
最後,小希總算明白了,李靜祖孫倆憑著靠山,她小希就算再有理,警局這一趟,無論她想不想去,都得去。
她不想自己死得不明不白,在警察要給她戴上手銬的時候,她藉口起床沒拉尿想上一趟洗手間,想借機再給易建濤打電話。
可是,警察當柔弱的她是兇惡的罪犯,根本不給她機會,不由分說地給她戴上手銬,拉著手銬就像拖一條狗似的走了,甚至她想順手關上門都不給。
到了警局,她被推進一間密不透風的房間,在一張奇怪的椅子上坐下,這把椅子只從電視劇裡看過,是那種專門審犯人用了的,將人雙手雙腳固定在鐵環裡,動彈不得。
之後,兩個警察進來了,往她面前的椅子上一坐,正正經經地說一通“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鐵律,然後就進入了審問程式。
小希把事情的前後詳細地交代一遍,當時,她還天真地以為警察會為她伸張正義,畢竟她現在一身是傷,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到。
其中一個警察問她有沒有人證物證可以證明她說的話是真的,她說沒有,但物證就是她身上的傷痕。
可是,警察說她自己給自己證明清白不作數,如果她無法證明自己清白的話,就要面臨牢獄之災以及民事賠償,還當著她的面羅列出一二三四五六點罪證,每一條都是圍繞小希故意傷害罪展開。
小希聽懵了,雖然她早就有思想準備,可是,被套上這樣的大帽子還是始料不及。
當警察拿著所謂的口供要小希簽名按手印時,她警惕地要求看看所寫的內容,這是她的權利。
如果她沒記錯的話,當她詳細地陳述事情經過時,那個作記錄的警察一直在轉筆把玩,根本沒有動筆寫過字,可是,等他拿著口供到她面前時,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字。
小希要看,那個警察卻不給看,兩人僵持不下。
另一個警察不耐煩了,一邊玩手機,一邊對作記錄的警察說:“她要看就給她看唄,反正到了咱們這裡,就她一個孤兒的身份,難道還能翻出咱們的五指山不成?無論她知道什麼,最後都得乖乖地聽咱們的!”
那個警察點頭說是,就將記錄本遞給小希看,記錄本裡記錄的與事實完全相悖,將李靜祖孫倆上門挑釁、將她逼得退無可退而奮起自衛的事實抹掉,變成祖孫倆好心上門看望她,卻遭到她的毒打,打成重傷後還揚言要砍死她們,拿刀追到門外,好在有人阻攔才免遭她的毒手。
儘管小希對於李靜背景有所瞭解,對某些不負責任的警察也所耳聞,可是朗朗乾坤之下,法制社會之中,能如此借私權辦私利顛倒是非黑白,卻是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將手裡的口供甩到地上,小希氣憤地問:“假如我不簽名按手印呢?”她想知道接下來會遭到什麼樣的非人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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