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裴倩的這話,歐陽初穎立刻從位子上站了起來。
她望著裴倩,道:“高冬梅的丈夫,昨晚可能見過兇手?”
裴倩衝歐陽初穎點頭,說道:“根據我們所調查審問出來的情況,高冬梅的丈夫,昨晚遇見的那個,應該就是這起白色菊.花殺人案的兇手了。”
隨即,裴倩便把剛才調查出來的東西,全部說了出來。
高冬梅的老公名叫顧志遠,外省人士,他帶著老婆孩子來希望是平望縣務工,已經有好幾個年頭了,之前,顧志遠和高冬梅不住在案發那個屋子後面的,是一年多錢才搬過去住,和受害人柳玉芳成為鄰居的。
在林辰看出高冬梅第二次撒謊,問出她老公的工作地點後,裴倩就讓警察去到顧志遠工作的那個水泥廠了。
到了水泥廠裡面,警察找到了水泥廠的相關負責人,詢問工廠是是否有顧志遠這個人。
負責人表示有的,昨晚連夜有一批水泥要送出,顧志遠跟車去送貨了,到現在還沒有回來。
警察表示要快點見到顧志遠,於是負責人就給開車的司機打了個電話,問他們多久能回到工廠裡面。
為了保險起見,警察在找顧志遠的事情,是沒有向他們透露的。
開車的司機表示十多分鐘後就能到工廠裡面了,警方就在顧志遠回來之前的這十幾分鍾時間,對顧志遠昨晚的不在場證明,展開了調查。
水泥廠很大,門口處和工廠內的不少地方,都是安裝有監控攝像頭的。
昨晚顧志遠是10點50多從家裡出發,他是騎電瓶車上班的,從他的住處到工廠,騎電瓶車大概要二十分鐘左右的時間。
在工廠門口的監控中看到,昨天晚上顧志遠是11點16分33秒到達工廠,顧志遠和水泥廠的門衛關係不錯,在監控中,還看到他在進入大門時,跟門衛打了一聲招呼。
顧志遠10點50多從家裡出發,11點16分33秒到達水泥廠的門口,這中間也就二十多分鐘的時間而已,這個時間只夠顧志遠從家趕到水泥廠。
而兇手入室殺人,把受害人柳玉芳砍成那般,撬開了柳玉芳屋子chuang頭櫃的鎖,拿走了身份證,留下了一朵白色菊.花在柳玉芳的手裡。
這個過程,最少七八分鐘是需要的。
兇手作案的時間消耗的不短,而顧志遠,他和往常一般的速度來到水泥廠,除非他改變了交通工具,把電瓶車換車摩托車,才有可能具有作案的時間。
要證實顧志遠昨晚去水泥廠有沒有更換交通工具,這一點也不難,調取一下他昨晚騎車行駛路線的監控,就知曉了。
在高冬梅的老公顧志遠跟著裝載水泥的水泥車回來後,警方立刻控制住了他,開始對他和對顧志遠的同事進行了調查。
顧志遠對於警察的來訪,感覺很是意外,在警察告訴他柳玉芳昨晚被殺害後,顧志遠當時露出的表情,是毫不知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