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點07分。
剛因為不想進廠,左思右想,還有什麼工作輕鬆一些,上班時間短一些,收入四千以上。
除了進廠,還有什麼工作?
想不到。
但想到了一種職業。
群眾演員。
橫店。
我知道,橫店是不賺錢的。
但還是好奇搜了一下。
看了一個影片。
群眾演員的收入影片沒看,只看了一個影片就飽了。
什麼影片也不說了。
聊聊評論區的事。
影片大概就是一個窮人想要娶老婆,然後評論區一通罵。
講這個事。
各種冷嘲熱諷,不理解,質問為什麼這麼窮還想著娶媳婦!?
說說我的看法。
這種行為不好,我們不該干涉別人的人生,想法。只要他沒有犯法違法就該尊重。
然後說說我的情況,哈,我也經常和母親以及弟弟聊到這個問題。
我和評論區的想法一樣。
不該讓孩子走我的老路。
母親不理解,總說“我們生來是窮人,你想有錢,怎麼有?我們又不是當老闆的。難道沒有錢就不結婚了嗎?”
弟弟總說,“所以啊,我們要好好工作,努力賺錢,想辦法創業,怎麼賺更多的錢。這樣我們的孩子就不會走我們的老路了。”
都有道理。
最沒有道理的就是我了。
我也就是評論區的嗶友。
我們是最沒有道理的。
為什麼我會覺得窮人不該結婚生子?
為什麼會覺得他們生孩子是罪孽?
為什麼?
因為我們不願讓孩子再走一遍我們走過的路?
不!
因為我們不願吃苦。
不願受罪。
不願做狗。
不願當牛做馬。
不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