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點58分。
都說“滴水之恩,湧泉相報!”
也說“一飯之恩,千金報答。”
別人的恩我還記得,可常常忽略母親的恩。
……
剛剛想起了一件事,覺得可以聊聊。
前段時間,上個月在武鳴和母親聊到鄰居堂哥的事。可能當時寫了一篇文字了吧。
不管有沒有寫過,現在可以寫一篇。
堂哥比我大十幾歲?二十歲都有可能。
不對不對,二十歲的話他都要五十了,最多十幾歲。嗯,大概和它差不多年紀。
也不能用堂哥稱呼了。
堂叔吧。
聽母親說他回來送孩子讀書,好像不是,孩子和他在工地那邊讀書,是回來挖宅基地出事的。
母親說:“你堂叔棠可憐啊,前幾天回家挖宅基地的路上被車撞了。”
我驚訝說:“嚴重不?”
母親說:“手骨碎了,以後都沒辦法做重活了,被撞後暈過去了,在醫院醒來還問‘我怎麼在醫院?’,人家說‘我把你撞了,我送你來的醫院’,可憐吶,雖然被撞了,人家也不去看你一眼,不但不看還各種謾罵羞辱。”
我說:“怎麼這麼嚴重啊?嗐!”
我不會說什麼話,雖然一直聊,但基本上都是母親長篇大論,我就說了幾句話。
這就不說了。
聊聊堂叔阿棠。
他不是他父母的親子,而是養子,父母年輕時候,不知道是誰身體有問題,沒有孩子,他養父就在鄉里路上,用一盒飯換了他,目的是將來給他們兩個老人養老。
可是幾年後,他養父母能生了。
生了兩個孩子,一男一女。
大的比我大三四歲,小的和我同年。
他養父母比母親大十幾歲吧。
聽母親說,“你堂叔棠好可憐的,小時候就被他養母各種罵,做什麼都罵,嫌棄他做得慢,做得少。”
他養母不是因為他不是親兒子才這樣,對她子女也不怎麼好,對孫兒更加苛責,經常辱罵。嗯,是我鄰居。
他不是親兒子更加嚴重了。
三四年前就不給他家產了。
八角,茶果全部收回了,自己管。
他們吵了一架,還說要鬧上法庭,不過並沒有。
然後把他趕出去了。
他也幾年沒回來了。
他有幾個孩子我不知道,母親和我說過,但我忘了,兩三個,三四個吧,十幾歲了?不知道,可能就十一二歲吧。
現在這樣不知道怎麼活下去啊。
至於賠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