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點23分。
舅娘打電話來了。
她想來,可能想手裡拿點錢。
但我覺得她不來。
母親知道她沒打工過,可還是一個勁勸她來家裡並不是很缺錢,二外公是老師,也是我老師,舅舅是司機,他們家並不擔心錢,雖然不如打工的,但也不怎麼擔心)。
母親這樣……
我真覺得罪孽深重了。
手裡還有幾萬塊可以拿去還債,可是想為弟弟攢結婚錢,她不想拿去還債,而是打工還債。
我恨兩個人。
一,我。
二,弟弟。
恨我的原因。如果我有點能耐,我就不該讓母親去打工了。可我屁大點能耐也沒有。我也不願意打工。恨我恨我恨到死。
恨弟弟的原因。他月收入一萬到一萬五,母親他們送他讀大專十幾萬,他買車給了六七萬,我可沒有過一萬塊從上海回家兩次,各自一千多),他該對母親說“你們別出去打工了。”
哎!
我最恨的人還是自己。
因為我無能,才讓母親五十歲的人了還繼續打工。
雖然我恨自己,但絕對不打工了。
沒意義。
一年四五萬,每天十幾個小時。
有什麼意思?
再過兩年,我三十歲了。
這點錢有屁用?
我絕不做這種人。
即便遙不可及,我也不做一個沒有妻子的打工人。
我一輩子都孤身,我不可能打工。
沒有錢,我寧願一輩子孤身。
所以,我不打工。
……
20點38分。
想和弟弟說一聲,告訴他我們做不了,回家了。
問他是否決定結婚,是自己想辦法,還是想讓母親幫忙。
希望他能說服母親不打工了。
即便說服不了,也該說。
我也沒問過他是否說過。
我想和他聊聊,但擔心他會多想,給他造成壓力。
他壓力還是挺大的。
可是,不聊也覺得不對。
聊吧,或許他已經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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