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褲子我是都捨不得扔的,都要穿爛為止。髒了都捨不得扔。
因為還得幹活嘛。
所以母親買的那些衣服褲子啊,我都是穿來幹活的,休息時候是不穿的,穿著不舒服,厚,褲子裡各種坑坑窪窪的。
不舒服。
不說了。
……
其實啊,主要是沒錢,真是浪費錢。
真可能母親覺得我不好意思花錢,然後就買了。
說到這,我想到了一個原因。
母親總想一碗水端平,害怕我有什麼想法。她對不起我。
怎麼回事呢?
弟弟買車,她和它給了七萬五?六萬五?不記得了,但應該六七萬,我或許寫在日記裡,但是不記得準確數字了。
然後她還常說,“我和你爸送你弟弟讀書,花了十幾萬,得幫幫你,不然你不恨我們嗎?”
她總是說,我就想著她可能想多了。
總想一碗水端平。
其實,我能理解。
但我恨嗎?
我恨他們嗎?
沒有,一點都沒有。
弟弟讀大專母親說,花了十三四萬,買車六萬以上。算二十萬吧。
我有多少呢?
我沒讀書,讀書我也要花的。
我沒買車,買車我也要花的。
也就是我沒花過什麼錢。
那麼我恨嗎?
沒有,根本沒有。
為什麼沒有呢?
我根本看不上這十幾二十萬,我根本看不上啊。
我要的事幾千萬,上億,一個小目標。
我要財富自由啊,我要離開這個屯子啊,我不想一輩子待在這裡啊。
這十幾萬給我,我能離開嗎?
我能發財嗎?
不能啊。
所以我恨什麼呢?
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