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現狀比“行屍走肉”還爛。
配不上,真的配不上。
如果我在工廠,或者某個地方工作,然後每天兩點一線,沒有別的去處,然後渾渾噩噩,這樣的情況,說自己像是“行屍走肉”還算勉強配得上這四個字。
我現在不配。
我連“行屍走肉”都不配。
我這種情況是什麼?
嗯!
額?!
曾經給自己取了一個筆名,叫“二且”
得過且過。
苟且偷生。
我很想得過且過。
如果有機會一定選擇苟且偷生。
努力?
想起周星馳的《喜劇之王》,他在海邊吶喊的臺詞,“努力,奮鬥。”
努力是不可能努力的,只有得過且過這樣子才能生活。
我是一個懶人。
也是一個爛人。
不知廉恥,沒有底線。
但總覺得自己高尚,總覺得自己與眾不同,總覺得自己有一天會飛黃騰達。
我不知道誰給的自信。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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