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點19分。
不想寫了,但寫幾百字吧。
寫寫自己的愚蠢。
嗯,一八年的事了。
發生在上海。
我準備離開便利店的時候,一位同事跟我借一百塊。
我猶豫了,不是不信任他,是我不知道我離開了,他怎麼還錢。
我還蠢蠢的問,“我要走了,你怎麼還我?”
他說,“可以微信啊!”
我不知道什麼意思,但還是借給他了。
那時候我買東西雖然已經用微信支付了,但不知道怎麼收別人的錢。
我剛離開便利店一兩個月,他發工資了,來微信說,“你發二維碼過來,我轉給你,不然過幾天又沒錢了。”
那時候我不知道二維碼是什麼東西,我記我好像發了個加好友的圖給他。
最後他也沒還我。
我還自責一段時間。
後來我知道怎麼用微信,怎麼發紅包,怎麼轉賬,怎麼使用二維碼。
除了二維碼,紅包,轉賬,都可以還錢啊!
他怎麼不直接紅包,或者轉賬呢?
我氣了幾天時間。
但這時候已經沒有好友。
我刪了他。
為什麼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