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創作熱情跟字型有很不少的關係。
字型好,順眼,我更能創造。
原本的字型,我用了幾年了,但只適合普通閱讀,不適合創作。
我是用手機寫的。
所以字型很重要。
這字型順眼就好比如一個女人。
一個漂亮的女人當然比一個醜女人更加讓人有胃口啊!
字型順眼,我的創作熱情也就高了。
現在我隨便寫寫就三百多字了。
之前,沒換字型前,我寫一百多都難。
現在換了這順眼的字型後,我感覺思如泉湧。
一上手就停不下來了。
好。
以後就用這字型來創作。
我相信,換了字型,以後我寫日記會越來越順。
對了,還有一件事,以後寫日記,最好一千字以上。
字數太少,沒意思。
字數太多,不算日記了。
所以,一千字到三千字最好。
晚安。
明天將會美好。
希望不是自欺欺人!
真!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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