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宣判一出,旁聽席譁然!
實際上就算是法院判處何米跟蘭家脫離關係都會有擁躉,卻唯獨是這麼一個結果,就連記者都大部分不能接受!
梁律師真的沒有犯任何過錯,表現超神!可是今天這一個官司的結果,大概跟他的表現依舊沒有關係。
“肅靜!”審判員很不滿得敲擊法槌,記者勉強安靜,可不知道哪裡冒出來一句話,語調不高,卻讓全場都聽得一清二楚:“又是和稀泥唄!”
審判員臉都綠了!
他們斷案的原則,這叫止爭息訟,就是各打五十大板,既然打官司沒用,那來打官司的人就少了,從而得出訟案減少民風越發淳樸的結論,完美!
這簡直就是封建社會地方官斷案的標準手法!
可是他們大概沒有想過,既然不管佔不佔理,只要鬧一鬧就能有好處拿,那為什麼不鬧呢?
反正鬧了有好處拿啊!
所以鬧事要打官司的就只會越來越多,反正拿到多少都是賺的,反而是被侵害利益的一方要更多的考慮維權的成本。
說不定官司贏了,要給的錢還更多呢?
勉勉強強聽完宣判,聽到宣佈散庭,頓時一窩蜂得拋棄圍堵何米:“何米,何米,這個結果你接受嗎?”
何米拍拍輪椅的扶手讓人停下來:“不能接受,但會遵守。”
“啊?既然不接受,為什麼要遵守?”記者都很困惑,說是這麼說,可是何米要是不給錢,誰還能找她麻煩?
“我會上訴,但是在法院判決更改之前我只能給錢,違法是成本最高的方式,這筆賬我會算。”何米的臉色也很臭。
原本不給就不給了,還有梁律師超神控場,大不了就打官司,怕你啊?
可是法院判決下來了她不給,那同樣是違法行為,就只能捏著鼻子認了。
記者們鴉雀無聲,要說遵紀守法,還真的沒幾個人能個何米比!
何米環視一圈,看著站在人群外的王瓊芬:“我每個月會給你五千元的生活費,有生之年,希望我們不要再見面了。”
群眾更是譁然!
一月五十和一月五千對何米來說實際上差距並不大,都只是小額開支。但是對蘭家人來說就差的遠了。
她給五十,能應付法院判決,可落在一些人的嘴裡就成了“明明那麼多錢還摳摳搜搜”的為富不仁。
可是她給五千,那一撥人的嘴巴瞬間就能嫉妒得冒酸水!針對物件立馬從何米轉移到王瓊芬身上!
比起說何米的酸話,他們更生氣王瓊芬的暴富!何米能賺錢,可她牛逼的明明白白他們也就認了,可是你就當了個不合格的媽,你憑什麼能拿那麼多錢?!
連帶著法院都被恨上了,第二天的晚報就出爐了何米的案子。
媒體給這個案件的定性是:“葫蘆僧判斷糊塗案。”
喜歡成為首富從1991開始請大家收藏:()成為首富從1991開始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